騰訊選文》保守派大法官去世對美國意味著什麼

2016-02-16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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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巴馬的法官人選

從法律上看,歐巴馬作為現任總統有權提名新法官。我校法學院的兩位美國憲法教授說,總統提名法官候選人後,美國憲法並沒有規定參議院必須馬上召開聽證會,審議批准或反對總統提名的法官候選人。這等於說,共和黨控制下的參議院可以採用拖延戰術,等到明年新總統上任後再開聽證會。如果參議員多數黨領袖麥康奈爾執意拖延,他完全可以控制時間表。共和黨這樣做當然也有風險,因為麥康奈爾有兩件事無法控制,一是公眾的輿論,二是歐巴馬總統的提名權。歐巴馬總統可以直接挑戰麥康奈爾,告訴他總統是四年的任期而不是只有三年。美國憲法也規定總統提名最高法院法官符合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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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另一方面來看,總統提名的法官候選人必須得到參議院60張贊成票,而不是慣常的51票。本屆即第114屆參議院100名議員中,共和黨為多數党占54席,民主黨44席,另外兩席由獨立人士佔有。歐巴馬想在本屆參議院順利通過他提名的法官候選人,實在是太難了。就算民主黨參議員聯合無黨派參議員,那也才46票,另外想要從共和黨方面爭取來14張支持票,那肯定是難於上青天。從共和黨參議員投票記錄來看,歐巴馬政府最大的可能是爭取到最多其中四位共和黨參議員的支援,但即使這樣的結果也還差10票。這也難怪,美國民眾把選舉年的總統稱為「跛腳鴨」。

目前來看,歐巴馬最有可能提名以下幾位作為史卡利亞法官的繼任者。第一位是曾經擔任過麻塞諸塞州州長的德瓦爾·派翠克(Deval Patrick)。他曾在克林頓政府中擔任助理檢察長。但他要獲得參議院通過,難度不小。另一位可能是華府聯邦巡迴法院法官斯瑞·斯裡尼瓦桑(Sri Srinivasan),他曾擔任美國總檢察長,在最高法院辯論過25個案子。2013年他在獲得現有的巡迴法院法官一職時,參議院以97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了他的任命。如果歐巴馬提名他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參議院中的共和黨議員可能很難解釋,為什麼三年前全力支持他而今天又全力反對。

今年的高院將審理一系列重大案件,包括再審種族平權(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墮胎權利案(Whole Women's Health v. Cole),工會法案(Friedrichs v. CTA),長期困擾美國的非法移民案(United States v. Texas)及重劃選區爭端(Harris v. Arizona Independent Redistricting Commission)。高法對這些案例作出判決將對美國政壇和社會產生深遠的影響。大選之年,美國政壇的黨派之爭已經白熱化。而歐巴馬能否成功提名史卡利亞法官的繼任者,必定加劇美國民主、共和兩黨的爭鬥。誰會繼任史卡利亞留下的大法官一職,就像誰會當選下屆總統一樣,勢必深刻影響美國未來很長時期的政策走向。

*作者任教于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關注新媒體、社交媒體、資料分析及移動科技的發展。(本文原刊騰訊大家網,授權轉載,責任編輯;代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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