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遊說也是一種參與的方式,但它有一定的門檻,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從事。相反的,示威行動則是一種全民皆可參與的方式。遇有問題發生時,民眾集結在行政機關附近的廣場發表意見,是古希臘以來的民主之原初樣貌。在這個「公」的場所,你是誰並不重要,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參與、也會受到平等的對待,那裡有音樂,任何人都能大聲地陳述己見並與人交流。
在過往的示威行動中,工會或學生自治會等組織都扮演很核心的角色,前往的民眾也幾乎都是工會成員或學生;行動方針更是由工會、自治會的委員長決定。到了現在,示威行動的主辦單位所作的工作,就僅僅是創造一個空間而已。主辦單位無須動員群眾,看到相關的宣傳後,有興趣的民眾、不分男女老幼就會自行前往。在不破壞場面氣氛的前提下,參加者可採取任何訴求的形式,而且所有形式都得是自主決定的。
抗議核電的各種行動,若能成為上述行動根植於社會的一個契機,也是一件好事。在東日本大地震之後,日本已經成為全世界最懂輻射與核能的國家,如果能以此為切入點,繼而擴展到其他社會問題,至少在目前來說,應該是好事一樁。
*本文選自時報文化出版《如何改變社會》一書;作者小熊英二1962年生於東京,1987年畢業於東京大學農學部,之後曾在出版社工作,1998年東京大學大學院總和文化研究科國際社會科學博士課程修畢,現為慶應義塾大學總合政策學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