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找一份工作,而是找一個家庭:《嗜讀者》選摘(1)

2018-12-03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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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羅伯.葛特利。(圖/取自網路)

作者 羅伯.葛特利。(圖/取自網路)

長久以來,只要有人問我到底要不要寫回憶錄或自傳,我的回答總是千篇一律:編輯寫回憶錄,講來講去不都是一件事:「然後呢,我就跟托爾斯泰說啦:『李奧,別老寫戰爭!就不能寫點和平嗎?』」但是,出於種種原因,比如說,有些小事情,還是講清楚以正視聽比較好;又比如說,我還想談談關於編輯、出版、甚至自己的一些事情,所以,到頭來我還是變卦了,所以,我也得了「托爾斯泰症候群」。雖然這是意料中事,我還是有點氣自己。畢竟,要說編輯與出版,卻不用自己經手的書做例子,我就是做不到。總而言之,往日種種,不外「這是我做的」、「那也是我做的」,形諸文字,自然也都是自己願意記得的成就,就像李奧一樣 。

二○一五年七月五日,是我慶祝(如果這個字用的對)我在出版業工作六十周年紀念。六十年前的這一天,我開始在「賽門與舒斯特」工作,跟斐麗思.李維坐在新老闆辦公室外面,等著被交代工作。倒不是我喜歡聽命行事,但我有什麼選擇呢?所以,我要做的就是愉快度日,並且還有錢領。我的運氣在於,我所有的工作都與閱讀分不開。閱讀是我最想做的事,而且是我知道我很在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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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發現,原來出版工作還有一個非常吸引我的地方:它是個團隊行業。我從小我就獨來獨往,但我發現與一小群氣味相投、志同道合的人相處快樂多了。換句話說,我要的是一個家庭。真的,尼娜、斐麗思和凱,還有其他人,都成了我不曾有過的家庭的一份子,一個不斷膨脹的家庭。卡特魯拉一家、蒲文森一家、里希勒一家、珍奈特. 馬爾侃、黛博拉.羅傑斯,他們不僅是同事和(或)朋友,而且彼此以不同的組合與日益親近;跟我、瑪麗亞和我們的小孩也是。

我回頭翻看前面的章節,看見自己不斷提到友誼和家庭。我小時候不算是個好孩子。整體來說,我是負責的人,但不算是好兒子。先生呢?得問瑪麗亞。父親?我是好爸爸,至少對麗茲來說是的。我不知為何,在她眼裡,我是沒什麼差錯的父親,話說回來,她非常隨和, 所以我出差錯也不容易。羅傑?他六十三歲的時候和他十歲的時候一樣友善,我非常喜歡他,可是我們的人生交會不多。尼基?我已經竭盡所能(比不上瑪麗亞盡力),他也終於成了一位輕鬆自在、有魅力的怪角色。好老闆?我相信是。好編輯?大概是。好出版人?是的。原因是,雖然我了解出版是遊戲,但我認真以待。總言之,朋友,是我最成功的身份,因為那是我最自然的狀態。百分之百的親密和壯麗的熱情不是我的風格;分享興趣、好感和憂慮才是我人生的基調。

我還在尋找,尋找我可以成為一份子,或幫忙塑造我得以融入其中的家庭。我的生活配置有點怪。一年有三分之二時間住在紐約,我喜歡住在那裡;此外,只要我還在替《觀察家報》寫舞蹈專欄,我就必須住在那裡,因為每年都得去看很多舞蹈表演(說好聽點,大部分舞蹈演出都讓我失望。)不容易的,因為我身體已經不如以往,人體是會退化的。一年兩次,每次大約一個月或多一點,我住在Villa Serena,也就是我們在邁阿密海灘的房子;此外,我一年會住在巴黎的公寓兩次, 每次停留時間差不多。我想,房地產也成了我蒐藏的標的,雖然我從不刻意買房子(瑪麗亞蒐集的那棟房子在鄉下,她蓋的,但我不常去。房子很漂亮, 環境也很好,她很愛,但對我來說,它有個躲也躲不掉的缺點:房子就在大自然中。) 我六十多歲時,我的錢已經多到遠超生活所需,我覺得可以用這些錢豐富生活,不必全部存起來或隨著市場波動增減。一時衝動,我就買了佛羅里達州的房子;巴黎的公寓,也是。每一個地方,都給了我新生活,和新家庭。

巴黎有我以前的作者戴安.強生(戴妮)和她先生約翰。他們就住在我家那條街的街角。我們總是一起廝混。就像國中生總是跟最要好的朋友形影不離一樣。早上,戴妮和我通電話:要不要「樂蓬馬歇」(Bon Marché)逛逛?先約十一點半在轉角咖啡店見,然後去逛街、吃午飯。再回家睡午覺、做點事。晚餐?也許在她家,畢竟戴妮喜歡邀人圍坐吃飯。但我不是老喜歡跟一大群人混,所以我們約好隔天到她家吃剩菜。戴妮來自有異國風情(對我來說)的伊利諾州莫林市,她總是泰然自若,不會緊緊張張;每天該做什麼,不必看行事曆,靠常識; 沈著、認真(而且超級認真)工作;是冷面笑匠,但從不傷人。我們相處毫不費力,約翰也覺得開心,因為他不必陪她逛街了。有一次發生一件事,後來傳頌一時。她兒子賽門遠道從日本回巴黎結婚(我認識戴妮迄今,他一直住在日本。)不巧,約翰有要事得去加州,所以從沒見過新郎的我,在教堂和那次婚禮其他的慶祝場合代替約翰,擔任男方父親的功能。這就是家庭。

20181130-作者之所以喜歡在出版社工作,是因為在那他可以找到一群氣味相投、志同道合的人。(圖/東美出版事業有限公司提供)
作者之所以喜歡在出版社工作,是因為在那他可以找到一群氣味相投、志同道合的人。(圖/取自網路)

還有理查.奧弗史崔,一位住在巴黎五十五年的美國藝術家,才華洋溢,迷人、忠實、花招百出,始終是一個絕妙的夥伴。他已經認命,知道我不會再陪他去博物館和藝廊(瑪麗亞會陪他去。這兩個人有許多共通點,特別是欣賞美好事物的巨大能量。我多次請他們不要再用「非凡的!」這個字,到現在還沒成功。)理查妻子安涅絲.馬德磊(Agnès Montenay)是一位聰明、優雅的法國人,也令人著迷。能夠和好友的配偶、伴侶或人生的另一半愉快相處,欣賞他們的優點,是多麼寬心的事情。理查跟戴妮與約翰也很熟,所以這個小圈圈也擴大了。我們的朋友瑪麗.布魯(Mary Blume),多年來為《國際紐約時報》效力,是位受人愛戴的專欄作家,也是近日出版的出色傳記《巴黎世家》(Balenciaga)的作者。她時尚有型,標準高(還好不是對我),也是位成痴的讀者和好同伴— 她和我、戴妮、約翰經常一起旅行。再加上依莎貝爾(Isabelle Boccon- Gibod),亞當.貝格利的前妻、美女、第一流的女商人、作家、攝影師; 沒想到,我們倆年紀相差四十歲,竟然陷入了真正的親密關係,即使兩人之間存在著四十歲的年齡差距。「選擇性親和力」又發威了!(亞當娶得好!)

我的公寓位在時尚的雅各路上(rue Jacob),但我一直不明白為何那條路為何如此時尚。但是,我唯一能讓巴黎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卻是這個地址。我的公寓在三樓(十八世紀的建築,設計時不可能考慮留下電梯空間),寬敞、採光足、華麗的地板,還有大櫥櫃。在巴黎,有大櫥櫃的房子可不多見。而且,地點絕佳。離聖傑曼(Saint-Germain)大道、塞納河、三家電影院,還有我多數的朋友們,都只有幾步之遙。天曉得我還能好好走路和旅行多久,但到目前為止,比「好」還要更好。

巴黎的生活愜意,除了我帶去的工作,沒什麼壓力。大部分事件都還是在閱讀。例如,為了一篇給《時報書評》的文章,我坐在盧森堡花園(Luxembourg Gardens)讀完一本約翰.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的作品(我有一次為了寫一則關於瀕死經驗的文章,在邁阿密時讀了四十多本書。要懂一件事,得先懂每件事;我也如此提醒自己。毫無疑問,我的目的是為了合理化我貪得無厭的閱讀欲望。)巴黎和邁阿密都是進行編輯工作的好地方,分心的事比較少,比較能夠專心。

我在邁阿密的生活,以「邁阿密市芭」為中心:看舞蹈課和排演, 有時給舞者建議、寫作和編輯文章、討論預算、設計節目、建立關係, 問問勞迪絲有沒有我幫得上忙的地方;我想,這好像是年紀大的政治家才會做的事。芭蕾舞團比出版社更像個家庭,每十秒鐘不是冒出讓人高興的事,就是發生了危機。只要對工作品質與重要性有信心,身為這個家庭的一分子,就是單純的喜悅。舞蹈世界仍是我最感覺自在的地方。它讓我興奮。而且在邁阿密還有一個額外好處:與舞團有關的人,都不真的知道或有興趣知道我其他的時間在編書和寫作。是有幾個人好奇我與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怎麼相處的,但舞蹈界沒有那麼多《紐約時報書評雜誌》的讀者,這有什麼不對嗎?對我來說, 在邁阿密生活就是休養治療。我有一個非舞蹈界的好朋友艾思特.裴凱(Esther Percal),人稱「邁阿密海灘房地產皇后」。她在四分之一世紀前把Villa Serena 賣給我。我們認識,起於她的藝術家朋友朱利安. 施納寶(Julian Schnabel),熱情地介紹她認識我以及英格麗.習琦。她個性大氣:大大的衣櫃、和超大的肚量。她是少數接納尼基的人,她的出發點不是做好事,而是真的關心他。他也是。

我在邁阿密最常走動的朋友是丹尼爾.曼德森。他是這幾年和我走得比較近。我們廿年前初次見面時,他剛離開學術界(普林斯頓古典學博士)轉進文藝新聞業。沒多久,他的天賦就得到認可,成了《紐約時報書評雜誌》和《紐約客》的明星,也寫了備受推崇的書,終於又回到學術界。是「巴德學院」的終身教授。我們在鄉下的房子相距不遠,他與瑪麗亞常有往來。我們同在邁阿密的時候,他工作、我工作,一起看電視劇(最近我們在追《醜聞》第四季),並不停地聊書。我們年齡大約差卅歲,但誰在乎(或有誰注意到)?無論是生活或心靈,都剛好合得來。最重要的是,他是我的科技大師,不管他在世界哪個角落,只要我的電腦出問題(經常發生),他都能幫忙。如同珍奈特(Janet Malcolm)和克勞蒂亞(Claudia Roth Pierpont),他也是我們家每年聖誕派對的固定班底:同樣的卡司,同樣的摩洛哥鴿子派。無論我們在哪裡,他都備妥雞尾酒調酒器(靠著兼差調酒,他才有辦法讀完大學。)他是一個全方位的朋友,我想跟他看齊。

20181130-《嗜讀者》立體書封。(圖/東美出版事業有限公司提供)
嗜讀者》立體書封。(圖/東美出版事業有限公司提供)

*作者羅伯.葛特利(Robert Gottlieb)為美國著名編輯,曾擔任「賽門與舒斯特」與「肯納夫」兩大出版社總編輯與《紐約客》週刊總編輯。本文選自作者的回憶錄《嗜讀者:改寫美國文學史的傳奇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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