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青龍觀點:從派遣工到專案教師,一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社會面貌

2018-11-06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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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日前遭勞運人士李明彥持鋼筋攻擊。(方炳超攝)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日前遭勞運人士李明彥持鋼筋攻擊。(方炳超攝)

日前(10月30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長賴香伶,在市府辦公室內遭勞運人士李明彥持鋼筋敲頭攻擊,後來李明彥在被移送至北檢時,他對著媒體大喊:「5年了,我收到超過5百份公文,寄出超過1千封信,中油、北捷、榮總照樣標,被抓到也一樣標,台北市的公司還是同一間集團,只有勞工會受到迫害,這些高官、廠商完全都沒有事,被抓照樣標案,這樣吃勞工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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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一名攻擊政府官員的暴力份子,還如此大言炎炎地指責政府,且似乎義正辭嚴地為勞工權益發聲?如果大家還記得普悠瑪出軌翻覆事件後,有位普悠瑪上的外包清潔工,在重傷之餘擔憂自己沒有勞健保,付不出這一筆龐大的醫藥費用,其家屬更自爆在普悠瑪上的外包派遣工,不僅沒有乘客的意外賠償,也沒有台鐵正式員工的勞保給付,可謂是制度外的孤兒。如同世新大學教授、同時也是賴香伶的指導教授黃德北在記者會上所說的:李明彥的暴力行為當然應該加以譴責,但是他自己其實也是一個遭到體制暴力傷害的人啊!

黃教授進一步說明,對於台北市多家長期違反勞基法的外包派遣工公司,雖然台北市勞動局都曾派員進行勞檢及懲處,只是勞動局的處分太輕,且被查處有問題的外包公司第二年還可以繼續來投標與得標,這的確是現行外包制度與投標制度不合理的地方。這是李明彥將暴力施加在一個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身上也無法解決的結構性問題。黃德北更希望這次流血事件能讓台灣社會全面檢討與改變現行政府外包與投標制度的弊病,不要讓政府部門工作的派遣工繼續成為血汗勞工。

這讓我想到卡繆(Albert Camus, 1913-1960)和沙特(Jean-Paul Sartre, 1905-1980)這一對哲學家朋友,對阿爾及利亞的內戰歧義所衍生出受害者與行刑者問題。在1954年到1962年期間,法屬阿爾及利亞為爭取獨立自決而開始反抗法國的殖民與統治,法國當局對反抗者當然是施加殺戮及鎮壓,可是反抗者也在阿爾及利亞、甚至在法國本土展開各項抗爭活動,其中也有一些是傷及無辜的爆炸行動。那麼,對於這些反抗軍,我們應該支持還是反對他們呢?

卡繆雖然也譴責法國當局的鎮壓方式,但是他對反抗軍的做法也不表支持,原因如他在1957年接受諾爾貝文學獎的演講中所說的:「現在有人在阿爾及利亞的電車軌道上放炸彈,我的母親可能就是電車乘客之一。如果這是公義,那我寧可不要公義,而要我的母親。」這也呼應了卡繆早年對納粹的看法,1940年時他就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既非受害人也非行刑者〉,明白地表達他的立場:「我永遠不會再成為這類人的一分子,不管他們是誰,因為他們甚至願意對謀殺妥協。

與此相對的是沙特的立場,因為沙特打一開始就支持阿爾及利亞的解放運動,他不僅積極參與反抗軍的宣傳活動,還提供各項反抗行動的協助,甚至認同暴力在追求正義過程中的必要性。例如沙特曾為一位受法國迫害的阿爾及利亞人出版《問題在此》書中寫序,序中提到:「每個人在每時每刻,都能發現自己同時是受害人和行刑者。」這句話顯然是針對卡繆〈既非受害人也非行刑者〉的反駁。

從這對哲學家朋友的不同立場我們看出什麼?誰是受害者?誰又是行刑者?或許從不同的立場來看,會有不同的結果,但是對同為存在哲學家的沙特和卡繆而言,他們關懷的都是人權的核心價值問題。所以在這裡,我想我們應該回歸問題的基本面,那就是必須要先從基本人權談起;再談政治操控下的人權;最後才能談如何爭取人權。

首先,什麼是人權?這指的是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條件,這個人應該要有免於恐懼、不被壓迫的基本生存保障,然後他才能享有言論、宗教、思想等的各種自由,這些我們姑且統稱為「基本人權」。有趣的是,我們將會發現:人權的保障竟然是以消極的負面表述作為開始的,就是免於被壓迫的自由。可是,從人類社會發展過程看來,即使這麼卑微的人權訴求,都不一定能實現,這就是我們第二個要談的「政治操控下的人權」。因為在各種不同的政治環境中,人們被迫接受該政治實體所允許的人權,甚至有些人願意為保護該政治實體而犧牲自己的人權,所以此時的人權是一種個體與群體妥協之後的產物。最後,既然人類離不開政治,而人權又是政治操控下的產物,那我們第三個必須思考的課題就是「如何在政治社會中爭取人權?」了。所以,我們可以發現人類社會發展史,其實就是一部政治史,它記載的就是人類從原始部落的首領制度、到以天命為依歸的祭師或皇帝制度、到合於契約論的君主立憲制度、到現在的民主自由制度,整個發展過程,與其說它是政治發展史,不如說是人權內涵的演變史。

就像猶太裔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 1906-1975)在《人的條件》(The Human Condition, 1958)書中所言:政治,本應該是所有平等且自由的人共同參與,並且集體地決定關乎眾人命運的各種政策。但是,人類文明在進入現代之後,卻以「社會契約」為基礎所發展出來的代議民主,讓政治轉化為少數人才具有特權參與的活動,更讓政治運作淪為「立法」的工作。這無疑是一種政治權力的剝奪,讓政治淪為一種機械式的單調工作,而不再是關乎集體命運、或可以成就偉大事蹟的行動了。於是,一套為了規避勞基法對勞工的基本保障的外包派遣工制度,成了李明彥眼中的惡法,也成了賴香伶口中所稱「明知弊端叢生但卻沒辦法改變」的制度。究竟誰是加害者?誰又是受害人呢?難道李明彥、賴香伶和我們所有的人,不全都是僵化制度下的受害人嗎?而我們在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不也正是這套僵化制度的維護者與加害者角色嗎?

這樣的枉顧基本工作權益的派遣制度,只存在於勞工界嗎?當政府部門帶頭違法大量使用派遣工制度的同時(例如台鐵的外包清潔工),其實已經給了台灣社會全面且擴延的負向影響了。例如現今台灣學術界盛行的「專案教師」,不正也是一套學術界的派遣工版本嗎?

今年8月筆者聽聞一位老友從原來專任的私立科大,轉任到另一間國立大學擔任專案教師,放棄十多年的教學年資,只為了到國立大學求得一份相對穩定的教職工作。其實,所謂相對穩定,也不過就是暫時避開了私立科大行將退場的噩運而已,但國立大學的專案教師,面對的卻是1年1聘的短期契約與學術次等勞工的待遇。不止這一位,還有許多我認識的優秀學術人才,十年寒窗苦讀,終於取得博士學位,不論是學識與涵養都堪稱一流水準,但就是找不到專任教職,在各大學流浪兼課多年之後,如果能找到一份不論是公、私立大學的專案教師職缺,也夠是那些流浪博士們羨慕不已的了。

這讓筆者聯想到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在其年輕時期,也曾經在哥斯堡大學當過編制外的講師,如同現在各大學中的專案教師一般,在本質上都是派遣工的樣態。那是康德31歲(1755年)時為取得在大學授課的權利,提交了兩篇拉丁語論文《論火》(De igne)及《對形上學認識論基本原理的新解釋》(Principiorum primorum cognitionis metaphysicae nova dilucidatio),才獲得編制之外的私募講師資格,其薪俸由願意選課的學生負擔。自此,康德展開他一生的授課生涯,據聞康德講課精彩、博學多聞,常常聽眾爆滿以致大學教室空間不足而另移他地。即便如此,康德的收入仍遠不及正式學院內的專職教授,所以他每隔數年就申請遞補教授空缺,並且照例提交各類論文。可惜的是,論文雖獲讚許,但仍遲遲無法順利補缺,一直到1770年,康德46歲時才被任命為邏輯和形上學教授,換言之,他整整當了15年的編制外講師。值得一提的是,也是在1970之後,康德終於擺脫經濟上的窘境,可以全心致力於著書立說,他那最負盛名的三大批判,《純粹理性批判》(1781)、《實踐理性批判》(1788)和《判斷力批判》(1790)便都是在這時期創發出來的,影響德國與全世界哲學發展至深且鉅。

「專案教師」原是一種類似派遣性質的短期補充性人力,但目前許多公、私立大學,為因應少子女化的窘況,幾乎已不再進用正式的專任教師,而以約聘的專案教師取代,但是這種編制外的專案教師,不受《教師法》、《勞基法》保障,工作條件全憑一紙民事合約規定,其薪資待遇、福利、進修、升等、晉薪、解聘、不續聘、申訴,及其他權益事項均無任何法律保障,故而許多專案教師為保住工作,往往被迫接受不合理聘約,難怪臺師大英語系教授黃涵榆說:專案教師原本是因應學校特殊任務或計畫的短期補充性人力,但現在私校卻把例外常態化,扭曲了專案教師的設計目的,如同「浮士德和魔鬼的契約」一般,簽了就陷入地獄般被剝削的狀態,不但沒有法律保障,待遇、教學時數和敘薪也都不如專任教師,且因為專案教師是1年1聘,為了要通過教師評鑑,即使權益受損也不敢聲張,痛批「這是極為惡劣剝削的制度」。

20180524-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舉辦「對不起,是我拉低了平均薪資!」記者會,學生將自己的薪資寫在紙上,並貼在行政院前圍欄上。(陳韡誌攝)
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舉辦「對不起,是我拉低了平均薪資!」記者會,學生將自己的薪資寫在紙上,並貼在行政院前圍欄上。(陳韡誌攝)

根據教育部掌握的統計資料,光是從102到105學年度,專案教師就從1357人增為2369人,4年暴增1012人、增幅約7成,顯示各大學為省錢與管控員額,以體制外「專案教師」取代體制內「專任教師」的情況日漸普遍,也凸顯出大專校院教師被「臨時工化」或「派遣工化」的現象越來越嚴重。

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年9月公布的調查報告中,以私校「優久大學聯盟」(U12 Consortium,係由東吳、大同、文化、北醫、世新、淡江、銘傳、輔仁及實踐等北區9所大學所組成的「優九聯盟」,率先於2015年正式成立。2017年12月再增加中原、逢甲、靜宜3所大學加入聯盟,成為12校聯盟,優「九」聯盟更名為優「久」聯盟,共享教育資源、觀念、策略等)的12所學校為例,發現:單是前年到去年,這12校的全職專任教師就減少近90人,專案教師多70人;12校中以中國文化大學增加比率最高,淡江、文化、大同三所大學更直接規定,新聘專任講師及助理教授都全部都採約聘制,不再聘專任教師。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分析:像「優久大學聯盟」這12所私校的財務和招生狀況目前並沒有太大的問題,卻大幅用專案教師取代正式員額的專任教師,因為這些私校認為5至10年內,將因少子化面臨招生危機,聘專案教師比起聘專任者,所省成本並不會很多,但若招生狀況不佳要「瘦身」則比較方便,因為這些專案教師多是1年1聘,又不受《教師法》及《勞基法》的保障,可以隨時請他們走人。

面對高教師資的「派遣工化」現象,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倪周華表示:目前大學聘用「專案教師」屬於「私法契約」範圍,對於其勞動條件現在「的確無法可管」;高教司科長曾新元也認為:「只要回到兩造契約,學校有照契約執行就不違法」。這就是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所批判的:專案教師越來越多,讓派遣性質的專案教師潛規則浮上檯面,伴隨著少子化浪潮與高校退場,但是教育部至今卻仍無法提出積極作為,未來高學歷人才外流恐怕將成為常態。

可預期的是,十年後的台灣(2028)大一新生將減少十萬人,台灣的大學可能將有60多所大學被迫陸續退場;但是另一項趨勢統計,則是40歲以下的教授人數會一路下滑,預估五年後(2023)僅剩10.9%左右。顯見,高教師資的老齡化,將比少子女化的浪潮提早五年衝擊台灣的高等教育,但教育部卻對各大學恣意削減教師員額及改聘兼任或專案教師現象無計可施。

台灣的高等教育什麼時候變成這樣了?不要說對學術真理的追求了,就算是對未來的規劃與教育的理念,也離我們愈來愈遙遠,甚至僅僅只是對人的基本關懷與權利保障,也似乎不再是決策者關心的議題了。筆者忝為台灣高等教育一員,雖然在私立大學專任教職,但心中卻為整個台灣社會的不作為憂心不已,而且不僅僅是為這些年輕的流浪博士,也為整個社會的勞動工作的不公義汗顏,何時才能看到唐代詩杜甫在〈茅屋為秋風所破歌〉所許之願:「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

*作者為南華大學通識中心專任教授,高教工會大雄分部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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