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基本法》宗教團體佔用國土「2022年大限」將屆!藍綠立委選前聯手提案「就地合法」

2018-10-2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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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基本法》草案,不僅將保障宗教團體的「香油錢」等財務資訊,無須強制揭露,更嚴重的是,該草案第27條關於「宗教用地的地權與地用」部分,甚至允許國有地上興建、在從事宗教活動逾5年之寺廟、教堂,可以申請國有地讓受租用。(示意圖,陳明仁攝)

《宗教基本法》草案,不僅將保障宗教團體的「香油錢」等財務資訊,無須強制揭露,更嚴重的是,該草案第27條關於「宗教用地的地權與地用」部分,甚至允許國有地上興建、在從事宗教活動逾5年之寺廟、教堂,可以申請國有地讓受租用。(示意圖,陳明仁攝)

由立委王金平、黃昭順、林岱樺等藍綠立委提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24日即將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中華道教團體聯合總會上周派會內政部長徐國勇,表達支持《宗教基本法》立法之立場。由於選舉將屆,藍綠立委在選前聯手提案,動機頗令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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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宗教基本法》草案,不僅將保障宗教團體的「香油錢」等財務資訊,無須強制揭露,更嚴重的是,該草案第27條關於「宗教用地的地權與地用」部分,甚至允許國有地上興建、在從事宗教活動逾5年之寺廟、教堂,可以申請國有地讓受租用,等於是讓竊佔國土之廟宇就地合法,內政部內部對於相關規定憂心忡忡。

20170803-配圖:宮廟、神壇、添油箱、功德箱、減香、滅香、宗教、宗教團體法、報稅、光明燈、安太歲、金紙、焚香膜拜。(陳明仁攝)
《宗教基本法》草案,將保障宗教團體的「香油錢」等財務資訊,無須強制揭露。(示意圖,陳明仁攝)

宗教違法佔用國有地,政府開便門「就地合法」

根據國有財產署統計,台灣共有1500多筆違法占用國有土地的寺廟及教堂,面積約占50公頃,其中竊佔國有林地部分,面積約41公頃;國內佛教四大山頭,包括慈濟、佛光山、中台禪寺等,過去都曾被外界點名,違法佔用國有地。

然而,宗教團體由於信徒眾多,政府忌憚選票壓力,過去對佔用國有地之宗教團體頗為寬容,為了讓宗教團體違法佔用部分「就地合法」,行政與立法部門,過去都曾為宗教團體開啟地目變更的「便門」。

舉例來說,由內政部2012年頒布《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計畫審查及管理要點》範例,授權各縣市政府訂定相關辦法,讓宗教團體依據《區域計畫法》,辦理特案變更。該項規定排除了《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之建築面積不得少於10公頃之限制,宗教團體只要檢具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估等書件辦理事業計畫,即可申請地目之變更。

另外,內政部先前也曾經因為高雄市政府要求,訂定《國有土地變更為宗教專用區通案原則》,為佛光山申設「宗教專用區」鋪路。

然而,即便是中央到地方,極力為宗教團體「廣開善門」,但部分宗教團體仍然期待「就地合法」。

林佳龍曾提案「滿5年可讓售」 王金平、林岱樺草案捲土重來

內政部官員表示,2013年以後在「特種農業區」興建之宗教建築,已經無法申請變更地目。至於「特農」以外之農地,各縣市政府雖然允許宗教團體,透過呈報「興辦事業計畫書」方式申請地目變更,該項規定上路迄今,僅有部分小型廟宇完成變更,由於「興辦事業計畫書」之研擬,必須委託專業機構代為操刀,「多數廟宇都不想花這個錢!」

由於藏身山林的宗教違建,已經成為一種「常態」,宗教團體從過去到現在一直試圖推動相關法案,企圖讓違法宗教建築「就地合法」。舉例來說,2015年時任立委的台中市長林佳龍,也曾提《宗教團體法》,針對「本法施行前已繼續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從事宗教活動滿5年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經主管機關核轉土地管理機關,依公產管理法規辦理讓售。」

20180922-前立法院長王金平22日出席「楊偉中追思紀念會」。(顏麟宇攝)
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等立委連署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引發重大爭議。(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這一條5年「就地合法」的提案,在王金平、林岱樺為首的《宗教基本法》草案中再度復活。

《宗教基本法》草案 再提宗教違建「就地合法」

立委提案版本第27條規定,「本法施行前,以自有資金或無償取得而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農業用地,得申請更名登記為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所有,不受《農業發展條例》之限制」、「宗教法人以其教制及章程明定有以從事農耕為宗教實踐者,得以宗教法人名義購買農業用地」、「各宗教之固有建築物坐落於公有非公用土地,且從事宗教活動已逾五年者,得申請公有非公用土地之讓售、借用、租用、設定物權或委託經營。」

《宗教基本法》草案,不僅針對宗教團體非法使用農地、佔用國有地大鬆綁,相關規定也企圖規避《環評法》、《建築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法規。草案規定,「除有公共災害或座落危險災害地區或與公共利益產生重大危害者外,主管機關應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助辦理變更為宗教用地」、「宗教團體使用土地,應基於寬容原則以負面表列方式規劃或列舉禁止使用土地的地區或原則」。

20170803-配圖:宮廟、神壇、添油箱、功德箱、減香、滅香、宗教、宗教團體法、報稅、光明燈、安太歲、金紙、焚香膜拜。(陳明仁攝)
《宗教基本法》草案,不僅針對宗教團體非法使用農地、佔用國有地大鬆綁,相關規定也企圖規避《環評法》、《建築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法規。(示意圖,陳明仁攝)

另外,針對有違反建築、消防法令之虞的宗教建築,草案甚至要求相關單位,「應在考量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另行訂定績效管理辦法,由宗教團體提出替代改善方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後予以發照,不受相關目的事業法規的限制。」

「2022年前未完成地目變更,宗教違建恐面臨拆除」

據了解,藍綠立委在選前聯手提出《宗教基本法》,為違法使用農地、佔用國有地之宗教建築解套,主要原因在於違法宗教建築,和違章工廠一樣,都面臨《國土計畫法》2022年全面實施的「大限」威脅。

內政部官員表示,位在特種農業區、國土保育區之違法宗教建築,在《國土計畫法》全面日出以前,目前仍然可以循《區域計畫法》規定,向各縣市政府申請特案變更,不過,申請特案變更的窗口,即將在2022年關上,宗教團體如果不趕在2022年以前完成地目變更,未來宗教建築恐將面臨拆除的命運。

20170803-配圖:宮廟、神壇、添油箱、功德箱、減香、滅香、宗教、宗教團體法、報稅、光明燈、安太歲、金紙、焚香膜拜。(陳明仁攝)
內政部表示,宗教團體如果不趕在2022年以前完成地目變更,未來宗教建築恐將面臨拆除的命運。(示意圖,陳明仁攝)

年底選舉將屆,內政部低調因應

根據立委提案版本,《宗教基本法》要求各級政府在擬訂國土計畫、區域計畫過程,「應考量宗教固有不動產之完整性」。除此之外,《宗教基本法》同時也為宗教團體經營公益慈善事業,包括納骨塔等設施解套。

由於年底選舉將屆,內政部對於宗教團體聯手推動《宗教基本法》,目前都低調因應。

上周中華道教團體聯合總會,北上拜會府院高層,檯面上大的宮廟,包括朝天宮、鎮瀾宮、奉天宮等30幾個單位全部都到齊,內政部長徐國勇特別安排在警政署大禮堂接見道教團體代表,過程中不斷向代表們安撫,內政部不會驟然推動《宗教團體法》立法。

針對中華道教團體聯合總會主張訂定《宗教基本法》,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表示,由於人民宗教自由已獲得《憲法》明文保障,內政部內部評估,現階段沒有另訂《宗教基本法》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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