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外之囚》1家3個受難者…哥哥被槍決的那天 她在獄中唱著歌

2015-06-1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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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2人真正認識卻是在出獄5年後。出獄後擔任中學老師的陳明忠還是時常有人來找麻煩,後來他索性到台北藥廠工作,那時馮守娥正好也考上日本藥廠翻譯一職,在某個參觀製藥的場合認識彼此,陳明忠向她說哥哥在牢裡的情形,並說自己在送開水時「早就認識她了」,2人因個性契合、擁有相同的理想,因而決定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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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海外救援 夫陳明忠成最後一位政治死刑犯

不過2人的幸福婚姻並不是政治迫害的終點,馮守娥笑說陳明忠「就是坐牢的命」。1976年陳明忠因與黨外立委黃順興女兒黃妮娜私交甚篤而二度入獄,當時陳明忠因堅決不吐露黨外人士名單而遭5天1次刑求,20幾天總共被刑求了5次,馮守娥描述「刑到腳啊、脊椎啊、頸椎什麼都壞掉了」,到現在甚至須在頸椎架支架。

馮守娥描述,陳明忠在獄中已經被刑求得夠慘了,但隨後竟以違反《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而被判「唯一死刑」,當時她積極奔走請了3位律師,卻1次也沒辦法辯到,甚至還被拘留7天並拿走身分證、戶口名簿,政府還5次赴陳家蒐證,想找到判處死刑的證據。

當時與夫婿李界木在美國的妹妹馮昭卿得知消息後,隨即展開海外救援,她寫信給當時總統蔣經國及國外組織,告訴蔣經國,如果判陳明忠死刑,就要把這件事情公諸全世界,並邀海外同鄉到華盛頓開記者會,成為「告洋狀」的代表,並成功遏止死刑判決,讓陳明忠成為台灣最後一個政治死刑犯,開啟了後續公開審判的先例。

當時透過海外救援成功救回姊夫的馮昭卿也在現場,原先靜靜聆聽姊姊訴說往事的她,一談起當年的經過也顯得格外健談。回憶起姊姊被抓的那晚,馮昭卿說當時初一的自己「也受到了侵害」,因為哥哥及姊姊都非常喜歡看書而有豐富的學識,但父母認為哥哥姊姊就是因為書看太多才會被逮捕,從此禁止馮昭卿及弟弟看課外書,因此馮昭卿和弟弟雖然在學校功課不錯,但卻少有看課外書的機會,想到哥哥姊姊的遭遇,馮昭卿認為自己「真的很不甘願」。

永遠懷抱理想 期待全球可以攜手跳舞的世界

「獄外之囚」名稱描述的是獄外的家屬仍像囚徒一般心繫著獄中之人,強調讓過去隱形的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發聲。不同於大部分在獄外等候政治受難者的女性家屬苦情形象,本身即是政治受難者、擁有先進性別意識的馮守娥在展覽中顯得特別,即使到了這個歲數,愛唱歌的她仍天真樂觀地像個少年革命者,訴說著自己的理想:「我都在想,有一個地球可以全球的人手攜著手跳一個什麼舞這樣多好,多好的世界啊!也許人家會說夢想,但不是夢想,大家都有一個理想,也就是公平的、更好的世界,直到現在年紀那麼大了,還是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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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外之囚》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口述紀錄成果展現場。(余志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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