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外之囚》1家3個受難者…哥哥被槍決的那天 她在獄中唱著歌

2015-06-1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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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於1930年的馮守娥與大2歲的哥哥都是高級知識分子,談起被捕的理由,馮守娥說,當時還沒有戒嚴,自己算是很幸福,什麼書都可以看,而當時高二的她參加了一個讀書會,最主要是做學術研究,用了大陸開明書店的課本,研究資本主義、封建主義、社會主義,還包括魯迅對於婦女問題的批評等等,不過到了1949年戒嚴後,讀書會就通通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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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具性別意識 意外與哥哥獄友結婚

被關了10年的馮守娥出獄時已經31歲了,那時家裡非常著急地催促她應該趕快找個好對象嫁了,而出獄後求職百般不順的她連租個房子也受阻撓,就連暑假借住妹妹的師大宿舍,妹妹的同學也不解地問妹妹「妳姊姊30幾歲了怎麼都還沒有燙頭髮、還那麼樸素?」

她說,雖然當時的日本教育就是希望女生能當個淑女,對女生的侷限特別多,但從小她就一直覺得男人女人同樣是人,「我們跟男人一樣可以充分發揮我們能力」,也沒有特別想著非結婚不可,不過卻在出獄5年後因緣際會認識現在的先生陳明忠,並交往結婚。

馮守娥講述這段歷史時,坐在輪椅上的丈夫陳明忠就在一旁靜靜聆聽。曾二度入獄的陳明忠是活躍的社會主義理論家及社運者,他也是台灣最後一個政治死刑犯,其口述歷史曾被整理出版為《無悔:陳明忠回憶錄》一書,而在今天的女性受害家屬口述歷史成果展上,他專注地聽著每一位受難家屬的故事,並熱情地與對方攀談、聊當年的傷痛,不過在妻子馮守娥講述時,他非常稱職地當個聆聽者,自始至終鮮少插話。

20150618-《獄外之囚: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口述紀錄成果展》馮守娥女士跟陳明忠先生-葉瑜娟攝
白色恐怖受難者陳明忠與馮守娥因個性契合、擁有相同的理想,在出獄後相戀結婚。(葉瑜娟攝)

馮守娥說,陳明忠過去在228事件時曾有過案件,當時陳明忠認為228主要反對的對象應為腐化的官僚、要求自治,而非本省及外省人的鬥爭,因而出面保護外省老師,當時的校長很開明,並沒有讓陳明忠受到傷害,但1950年陳明忠仍被捕入獄,與馮守娥同樣關10年後於1960年出獄,不過當時他們仍不認識彼此。

「他早就認識我了,但我還不認識他。」馮守娥指著陳明忠、眼底滿是柔情地說出這句話。原來陳明忠當年和哥哥馮錦煇同房,馮錦煇要被槍決的當天上午與囚房內每位囚犯一一握手致意,許多死刑犯行刑前都會手腳冰冷,但當時馮錦煇不僅臉上笑笑的,就連手心也是熱熱的,當時陳明忠認為,「這個人只差自己一歲,怎麼那麼大膽?絲毫沒有懼怕的感覺,」因而對馮錦煇留下深刻印象。而後陳明忠及馮守娥所在的隊伍都被送往綠島,當時島上沒有廚房,陳明忠所在的六隊每次煮開水後必須擔一些送到女囚那裡去,那時便有人告訴他馮守娥是馮錦煇的妹妹,因此當時陳明忠就已認識馮守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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