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進嘉觀點:特赦是總統的權力,也是責任

2024-05-13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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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深究,其實扁案不只是政治問題,還是一個受刑人的醫療、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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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從看守所到監獄,共六年多。因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所以入所、入監跟所有受刑人一樣沒有優待,該怎麼檢查就怎麼檢查;但是,因為他是前總統身分特殊,所以不能跟一般人一樣放封、下工廠。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阿扁曾有兩年在小小的獨居房內,不准有人跟他說話。那種絕對的孤立是多殘忍的心理剝奪!阿扁後來身心出現多重病症,還被指稱裝病。如果不是海內外各界關切與多人奔走救援,阿扁總統可能就在馬英九任內死於獄中!

有人可能會說,阿扁現在保外就醫,「四不」、「八不」早就通通沒有了,跟特赦無異。這種說法,是外行話。姑且不論,法務部持續核准阿扁保外就醫是否有政治性(有人說傷害司法。不過,如果真是在傷害司法,也是擁有保外就醫核准權的法務部而不是陳水扁呀)。保外就醫的阿扁,動則得咎。被要求定期要去拿診斷證明書,一開始要求一家醫學中心、後來要求兩家、最後加到三家。為維持身心健康的醫療、復健、生活,屢屢被放大檢視,甚至被挖苦、嘲笑。這樣的保外就醫,無疑是一種心靈禁錮。

一個任期八年頗有政績的前總統,被有瑕疵的審判判決20年,關了六年多,從一個活跳跳的人、關到奄奄一息、差點沒命,再加上心靈禁錮九年多。夠了!

政治問題,就需要用政治力-特赦-來解決!

這是一個有智慧、有勇氣的總統,應該行使的憲法權力,也是應該挺身承擔的政治責任。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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