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立達觀點:記者與殺人犯的協奏曲

2024-02-11 06:30

? 人氣

這大概是全書裡最美的一段文字了。讀到這段,我非常感動。胡慕情很清楚的說出她對婚姻的想像,也很明白的拒絕了林于如的邀請,但又誠懇的說明拒絕的理由,是不想污染雙方之間那種「像寶石一樣美麗的東西」。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但這樣的拒絕是有高風險的。果然,林于如雖然回信說:「一切我會尊重妳的決定。而且妳說的對,妳也有妳自己的人生規劃和考量,所以我會尊重。」但事實上,雙方之間的關係又退回原點,沒有任何進展。

在幾度拉扯之間,胡慕情也曾透過主跑社會路線的同事,希望能透過人脈向台中女監溝通,得以申請特別會面,以放寬她探視林于如的限制。同事溝通後,原本拍胸脯保證都「喬」好了,但實際探視時卻仍舊困難重重。她再請同事探問,結果獲悉林于如竟然在女監到處放話,聲稱有記者要採訪她、為她寫書,「還大肆宣傳她要跟妳結婚。」女監主管階層聞訊後深感疑慮,就更嚴格限制胡慕情的探訪。

由此看來,林于如面對採訪者胡慕情時,是一種樣貌,回到舍房面對其他牢友時,又是另一種面目。當然,我們都知道,人,不可能只有一種面貌,但如果反差如此之大,不免讓人疑惑,哪一種才是真的。再進一步想,林于如過往與胡慕情會面時所言的內容,以及兩人書信往返中所述的種種,真實性又有多少?

之後,林于如又寄信向胡慕情索求3千元,稱因為急診住院需要急用,但胡慕情求證監所特約醫院,卻沒有林于如的住院紀錄,這讓胡慕情不免猶豫再三。畢竟,受訪對象若不誠實,再繼續執行採訪任務亦無實益,掙扎了幾個月,林于如不斷來信索討金錢,最後,胡慕情終於在回信中直接的說明:「資助的部分我必須問過公司確定後再回妳。但我想機率應該不高,因為長久下來,這會變成一種利益交換,但寫報導或寫書,是不能有這一層利益關係的。就像之前妳提議同性婚姻時我跟妳說過的,要寫這個故事,是建立在雙方都有意願的情況下,我不會為了故事去做利益上的交換,希望妳也是。因為這種利益交換,會讓故事失去可信度,這樣一來,我們希望藉由妳的故事,去告知社會大眾某些公共價值或社會結構問題的初衷,就會沒辦法實現。」

在無法突破採訪限制的條件下,胡慕情只好退而求其次,鼓勵林于如自己把她的故事寫出來,林于如也順水推舟,向胡慕情索取筆、稿紙和修正液。這些寫作工具,監所也有,但胡慕情仍會擔心,若直接匯錢給林于如,她真會拿去買這些文房四寶嗎?還是會挪作他用?於是,胡慕情最後乾脆直接把寫作工具寄到台中女監,但此舉也讓林于如感到不快。她抱怨,寄來的原子筆不符合監所的安全規定(筆管不是全透明的),所以全部報廢,另又抱怨一次寄來的四本稿子沒地方放,說來說去,當然是埋怨胡慕情為何不直接寄錢給她。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