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立達觀點:記者與殺人犯的協奏曲

2024-02-1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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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受過新聞訓練的我們,絕對相信新聞是不能透過金錢或利益交換得來。任何新聞採訪的過程中,只要有一絲一毫金錢/利益交換的影子,都會讓這則新聞失去可信度。新聞如此,以調查報導、人物專訪為基底的長篇故事寫作,也是如此。所以,當林于如在獄中一次、兩次假借戒護就醫須要醫藥費,而向胡慕情提出索求時,該不該應允,就成了胡慕情對專業堅持的重大考驗。不僅如此,由於死刑犯每周只能會客一次,每次只有15分鐘,且會客過程全程監聽,林于如認為在此環境無法令她暢所欲言,所以她突然在某次信件中提議,要求胡慕情與她同性結婚,爾後,胡慕情便可以配偶的身分探監,探視的條件也會放寬許多。林于如還大方的說,結婚只是權宜,如果採訪工作結束,胡慕情不想維持這樣的關係,雙方亦可分手。她還保證,結婚前雙方可約定財產分離制,而且,此事她絕不對外說,除了監所必要人員之外,沒有人會知道她們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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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林于如提出的是「假結婚」的請求。

其實,我在書中看到這一段時,自己的內心也很掙扎。從專業倫理來說,林于如的請求當然不能同意,但從現實考量,「假結婚」若是出於雙方事前的約定,那就不算欺騙對方(法律上的「術語」叫做「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且,取得配偶身分後,採訪工作的便利性真的高許多,受訪者更可能因為雙方之間有這一層假配偶的關係存在,更願意打開心防,吐露出更多不足為外人道的祕辛。這樣的誘惑,簡直比伊甸園的蘋果還誘人,我想,任何一位有企圖心的記者都很難抵擋。

所以,我很好奇胡慕情會如何回應?

結果,胡慕情回了一封長信給林于如(頁77-81),她在信裡婉轉的說:「對我來說,人跟人之間的關係既脆弱又珍貴。不管這個關係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開始建立的,我都希望這段關係是健康的。不要誤會,我並不是說,同性婚姻這樣的關係並不健康,我所謂的不健康,是說,我們並不是基於婚姻原本的意義去結合。換句話說,妳的提議像是一種利用。而利用並不健康。」、「…對我來說,現在之所以還不想要結婚,是因為我沒有遇到我覺得適合一起生活的人。所謂生活,會有很多起起伏伏、很多需要一起承擔跟面對的責任。而人之所以會想要去承擔這些責任的折磨,沒有愛是辦不到的。所以對我來講,如果婚姻等同跟人共同生活,那麼這件事情並不像我去一家公司上班、老闆給我錢、我做好他交代的工作,這樣簡單的利益交換關係。而是人跟人之間,很慎重的承諾。」、「不只是婚姻,朋友之間的關係也是。我們雖然是因為要寫故事才開始建立關係的,聽起來,好像跟工作有一點類似。但人跟人之間,一旦開始交流,就不會純粹只有利益。記得我之前的信應該提過,對我來說,故事是很珍貴的。故事就是人生命的一部分。是她的經驗、她的記憶、她的反省、她的領悟。故事就像是人身上的一塊肉。」、「所以,對我來說,當妳說妳願意告訴我妳的故事,那就像是妳把身上的一塊肉切割下來一樣。這是非常非常慎重的交付。因為這麼珍貴,所以我不能用很隨便的方式對待它。…妳可能覺得,已經失去所有,是死刑犯,不太可能再離開監獄,而且妳想說出妳的故事,所以心甘情願意被利用。但正是因為妳也是這麼慎重地對待自己的故事,更讓我不能去做出利用的行為。這會毀壞人跟人之間,沒有辦法用言語形容的那個像寶石一樣美麗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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