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法律會轉彎?最高檢嚴打軍紀、明揚大火及基隆軍區砲彈爆炸案

2024-02-04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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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看去年一則報導《基隆彈藥庫爆炸!陸軍還原事件始末:彈藥從馬祖運回 前空軍副司令曝3點內幕》談到細節(節錄):「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表示,基隆彈藥庫存放的這批彈藥年齡非常久…首先是因為年久,有些引信會失靈,『這樣的彈藥還有非常多』;第二是最近高溫,如果高溫沒有辦法降溫,彈藥裡的化學反應可能比較劇烈,不需要外力並可能被觸發…。」申言之,該批老舊彈藥數量待考,但確實存放具有高度風險,乃至可因高溫引爆,亦即彈藥倉儲、搬運乃至演習、實際作戰等,可概言「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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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以喻而明。A公司囤放危險物品引發大火造成傷亡,檢方從嚴究責?B軍區彈藥庫老舊砲彈引發爆炸造成輕重傷,依法簽結?這是審度時勢,還是執政者厚黑學之鋸箭補鍋?檢方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國軍弟兄置身「老舊彈藥爆炸之高風險?」

「千里來龍,此處結穴。」舉輕以明重,國軍弟兄值勤時打瞌睡尚可構成《刑法廢弛職務罪》(詳拙文《國軍值勤於寢室睡覺案—雄檢神奇不起訴?》;註:當然筆者贊同適度修法,以免情輕法重),軍方官員及營區實際管理者對「老舊砲彈等因倉儲造成爆炸或高度危險,無管理責任或疏失刑責?」當慎思根本及始末,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國軍千瘡百孔,整飭軍紀為上,基隆營區彈藥爆炸,檢方依法簽結?因應新兵軍紀,嚴打速追?

最高檢話近期話講得好聽「對於嚴重違反軍紀者,檢察機關將速查嚴辦?」北檢(1/23)召開「軍事暨國安案件偵辦聯繫平台會議」、士檢(1/24)顏廼偉「走入部隊」參加憲兵第202指揮部會議?檢軍會議高度共識,協力合作無間?筆者笑稱,還是邢泰釗所率領之最高檢高明,只見《全國軍司法會議決議》由「國防部與最高檢察署」2024年起,1至6月「每月」召開1次協調會議,追蹤各議題執行狀況,確保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協調決議內容貫徹落實,並交流工作經驗?

平心而論,法為天下之準繩,必辟私器私用,更忌假公濟私,三杜作秀訛譽暨個案掩蓋。或言,當法律會轉彎,或當檢方高層頻作秀成癮成癖,因應政策瘋狂宣傳「嚴明軍紀、縮短逃兵通緝」等,實況中卻是年輕的軍人們可能置身「老舊彈藥爆炸之高風險?」

「年輕的志願役國軍弟兄、義務役的青年們,懇請保重。」筆者語重心長,喃喃自語道。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律第13、14屆理事、第15屆人權會、第16屆社服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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