闕志克觀點:以色列最高法院的權限之爭

2023-08-1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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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國會7月24日通過限制最高法院權力法案,總理納坦雅胡出席投票。(AP)

以色列國會7月24日通過限制最高法院權力法案,總理納坦雅胡出席投票。(AP)

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領導的極右聯盟政府自今年1月提出限縮最高法院權力的改革方案以來,引發全國各界廣泛的抗議,人數上萬的抗議潮一波接著一波,最近的一次有兩萬名以上的抗議者在將近華氏100度的高溫下從特拉維夫走了5 天走到耶路撒冷。甚至在國會投票前夕,有1100多名以色列空軍人員簽署了一封信,要求國會否決推動此司法改革提案,否則他們將停止服役。然而,24日國會表決時,因為反對派抗議退席,該法案還是以64票對0票順利通過。預計這個演變對以色列的經濟將帶來巨大衝擊,因為當地許多高科技公司的領導人都紛紛表達將停止計畫中投資的腳步或把公司重心逐漸移出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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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國會7月24日通過限制最高法院權力法案,引發全國性抗議。示威民眾佔據道路。(AP)
以色列國會7月24日通過限制最高法院權力法案,引發全國性抗議。示威民眾佔據道路。(AP)

 一般民主國家最高法院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憲法保證的個人權益不會被政府侵犯,但過程中力求被動自制,儘量避免與有選票基礎的行政或立法權正面抗衡。但以色列的最高法院很不一樣, 它的實際權限比其他國家大了許多。首先,除了個人憲法權益,它也可審查政府官員的任命或個別施政決定,必要時予以否決。這樣的設計直接干擾干涉到行政權,很明顯地逾越了一般定義的司法權。不僅如此, 因爲沒有成文憲法可供依循,以色列最高法院的判決理由可以是基於主觀價值的判斷,如合理性(reasonableness) 或相稱性(proportionality),而非客觀法條的推演。最後,以色列最高法院的現任大法官對新大法官的選拔有相當的影響力,使得它的組成較缺乏民主選票的洗禮與加持,因而削弱其機構正當性。

這次納坦雅胡政府提出的最高法院改革案只是牛刀小試,目的是禁止大法官未來再使用合理性為否決判決的理由與根據。然而,即便以色列最高法院在結構上問題重重,這麼一小步的改革竟然還引起如此普遍且強烈的反對與抗爭,為什麼?

以色列國會7月24日通過限制最高法院權力法案,引發全國性抗議。示威民眾佔據道路。(AP)
以色列國會7月24日通過限制最高法院權力法案,引發全國性抗議。示威民眾佔據道路。(AP)

主要是因為以色列社會大眾擔心一旦最高法院不能有效抑制納坦雅胡政府的話,他領導的極右聯盟可能會倒行逆施、為所欲為,犯下對以色列的未來影響深遠的錯誤。譬如說,納坦雅胡政府可能會一舉併吞近幾年來極右聯盟處心積慮意圖染指的約旦河西岸土地。一方面將當地的巴勒斯坦人趨向約旦造成鄰國的不安,另一方面讓兩國解決方案(two-state solution)變成完全不可能,進而激起整個阿拉伯世界的反彈和動盪,攪亂中東的長期和平。另外,納坦雅胡也有可能開除現任的司法部長,以求盡速跳離因賄賂貪污罪的司法泥淖甚至牢獄之災。最後,納坦雅胡政府可能為了安撫極端正統猶太教徒,同意他們有關服役義務的減免與社會福利的要求,因而擴大了以色列社會內因勞逸不均和不公平的社會負擔所形成的相對剝削感和分裂意識。

由於這個改革法案已經國會同意,為今之計, 只有靠最高法院判它違憲才能翻盤。但這樣做有兩個風險。其一,因為此法案的目的在限縮最高法院的權限,所以最高法院任何阻擋的動作都難逃利益衝突、徇私自肥之譏。其二,最高法院本應聚焦於個人憲法權益的維護,過去從來沒有推翻基本法(Basic Laws)法條的先例。而今如再一次踰越本分撈過界,推翻已經列入基本法的新法條,無異將坐實了納坦雅胡政府的指控,進而合理化其改革方案。

以色列國會7月24日通過限制最高法院權力法案,引發全國性抗議。示威民眾佔據道路。(AP)
以色列國會7月24日通過限制最高法院權力法案,引發全國性抗議。示威民眾佔據道路。(AP)

追根究底,其實整個事件的始作俑者還是納坦雅胡自己。如果不是他急於以取得政權來擺脫司法糾纏,他不會飢不擇食地選擇與極右政黨和正統猶太教派組成執政聯盟,然後為維繫脆弱多數,不得不同意友黨不義需索,最終竟訴諸剪翼最高法院的手段,掀起滔天大禍。納坦雅胡的兄長是1973年千里救回因劫機身陷恩德比機場的以色列人質、但最後不幸壯烈成仁的指揮官,納坦雅胡夜半夢迴反思現在四面楚歌的困境,對比哥哥的一世英名,會不會外慚清議、悔不當初?

*作者為清華大學合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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