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李宏基也可能是受害者?廢死聯盟發文促「試著看見家暴加害者所受的性別之苦」

2018-08-3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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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議題爭議不斷,蔡英文政府今首度執行死刑,廢死聯盟臉書專頁轉貼文章《試著看見家暴加害者所受的性別之苦:以李宏基案為例》。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資料照,甘岱民攝)

死刑存廢議題爭議不斷,蔡英文政府今首度執行死刑,廢死聯盟臉書專頁轉貼文章《試著看見家暴加害者所受的性別之苦:以李宏基案為例》。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資料照,甘岱民攝)

死刑存廢議題爭論不斷,法務部今(31)日下午宣布槍決持刀刺死前妻、擄走6歲長女燒炭的男子李宏基,這也是蔡英文政府上任後首度執行死刑。廢死聯盟隨後於臉書分享文章,表示李宏基雖被為「加害者」,但希望大家能看到他所深受的「性別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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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31日宣布槍決李宏基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臉書分享一篇去年3月刊登的文章《試著看見家暴加害者所受的性別之苦:以李宏基案為例》,內文強調,家庭暴力系統將他們標定為「加害者」,這往往會導致他們一方面難以接受「加害者身分」、二來難以求助,但他們其實也可能是冷暴力及性別刻板印象受害者。

文章提及李宏基家暴殺人案中,「婚後應妻子要求搬到岳家,並於岳家工作,後因工作不熟悉、進修導致時間很緊、錢也不夠,妻子不說話或是一直抱怨,於是人變得很煩躁,情緒上來就會暴怒打妻子、小孩,同時懷疑妻子有外遇,因而核有保護令一三款,後因拿小孩性命要脅妻子不成被判入監服刑,刑中輔導顯無成效,反而加深其對妻子之恨意及攜子自盡念頭,遂導致最終於孩子幼稚園前爭奪孩子、殺死妻子、後以汽車內二氧化碳與女兒共同輕生之舉。」

文章認為,「透過判決不難看見現行的家庭暴力防治系統在時代的演進下,確已產生限制」,系統偏重受害者服務的同時,缺少增進加害者對此的理解和協助,在這樣的情況下,家暴加害者通常有困難理解「法何以入家門」、「我做錯了什麼」、「錯的明明是別人,卻整個系統都懲罰我」,因而衍生對整個系統的憤怒,或將此憤怒轉到特定的個人身上,衍生更嚴重的犯行。

20180414-親屬家暴配圖。(甘岱民攝)
廢死聯盟貼文表示,家暴系統將施暴者標定為加害者,但其實他們背後也可能是冷暴力及性別刻板印象受害者。(示意圖,甘岱民攝)

文章指出,因為家暴系統將他們標定為「加害者」,這往往會導致他們一方面難以接受「加害者身分」、二來難以求助,但他們其實也可能是冷暴力及性別刻板印象受害者,「男性受困於性別刻板印象不能輕易求助、輕易示弱的問題,也往往導致整個家庭暴力防治系統更往女性傾斜,缺乏對男性或加害者的理解,導致惡性循環」。

文章表示,「李宏基曾因自己的情緒失控求診於精神科,並於精神科獲得躁鬱症、或憂鬱症的相關診斷,並持續性地有無望感、因而希望帶孩子們共赴黃泉,同時,因其死意甚堅,於刑事案件請求精神鑑定期間亦拒絕配合、並表示自己若出獄一定會對前妻家不利,以便獲得死刑判決。」

文章中指出,「李宏基之死意甚堅實應繼續深究,而非如同判決書本文所寫的『死者與我皆無憾焉』,便認為死刑對他是合適的判決。」並表示「一個不珍惜生命的價值的人,被施以剝奪生命的刑罰,對他是否真的是懲罰?在性別刻板印象的框架下,他不正是因為認為自己被剝奪了完整的家、剝奪了孩子,因此生無可戀,故而走極端犯下嚴重的犯行,對他處以剝奪生命的死刑,他又能理解自己究竟犯下什麼錯嗎?」

文章最後說,「翻開新聞,我們真應該繼續鼓勵男性吞下一切,直到殺人或是自殺嗎?因為家暴保護令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違反保護令而自焚、燒炭、槍決自己的男性新聞層出不窮。我們對男性、對家庭暴力、對生活壓力導致的精神狀況下的犯罪,是否能透過李宏基一案有其他的視角,好讓我們調整這個系統,避免繼續產生下一個李宏基?還是,我們依然要選擇認為『犯罪都是個人的問題』、『是他個人心智薄弱』,樂觀且單純的相信我們身旁的男性都能扛起這所有的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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