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處理水即將排放入海 日本鄰國反應激烈:這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生死攸關!

2023-06-2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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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位居東亞,台灣政府並沒有杯葛日本福島廢水的排放。台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稱,會密切關注,並強調,福島排出核廢水主要會隨北太平洋洋流往東太平洋及美國方位移動,僅小部分會流向台灣,最快在排放後一兩年到達台灣海域,並已經進一步稀釋。

去年2月,台灣宣佈鬆綁日本福島及周遭五縣食品管制措施,但菇類及野生鳥獸肉仍然禁止進口。前總統馬英九當時抨擊蔡政府罔顧民意。不過,國民黨也在要求台灣政府重啟核電,代表國民黨的2024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近日表示將支持繼續使用核電,台灣富商郭台銘也表示,核電乾淨安全,他之前更提出台灣每一縣市應該增設一座核電廠,引發輿論激辯。

2011年3月26日,日本發生福島核災後,一名戴著防毒面具的男子在柏林抗議核電。(美聯社)
2011年3月26日,日本發生福島核災後,一名戴著防毒面具的男子在柏林抗議核電。(美聯社)

環保團體「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去年發聲,積極反對日本將核廢水排放入海,稱日本不應因過濾廢水成本考量,就將鄰近國家的環境生態、海洋漁業與人民健康置於輻射污染的威脅之中。​​新北市北海岸萬里一名王姓漁民告訴台灣聯合新聞網稱「最好是不要排入海水」。王先生說,他身旁的漁民都對日本排放核廢水有意見,勢必影響到漁業:「日本以前浮石飄到台灣的北海岸,漁民就受損很大,浮石還看得到,但如今核廢水是看不到,影響會超過想像。」

法律能阻止排放嗎?

2020年6月,聯合國人權專家曾公開呼籲東京莫忽視核廢料處理過程的人權義務。聯合國希望日本在新冠疫情危機結束後,展開適當的國際磋商之後,再決定是否要排放核廢水。據此,綠色和平(Green Peace)強調,核廢水如何處理對人類和地球產生持續幾代人的深遠影響,也關乎日本當地漁民的生計,以及其他國家民眾的人權。

但是,除了呼籲協商對話,外人能否通過法律途徑阻止日本排放核廢水?

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饒瑞正教授告訴台媒,人類史上有3次核災求償成功案例,包括1979年美國三哩島事故、1986年前蘇聯的車諾比(切爾諾貝利)核災、1999年日本東海村臨界事故等,「若要求償成功、打贏官司,關鍵就是要證明有無因果關係。」

對於日本排放核廢水「是否真的對海洋環境、生態與人類健康無害」有關這一問題,不同國家及團體存在重大歧異。

饒瑞正教授向BBC解釋,此為科學上的事實問題,勢必須透過科學方式處理與論證。在國際法上,若依照國際核能損害賠償公約,或1982年制訂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94條,都可以要求日本在污染防阻義務與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但是,前提必須是排入海中的廢水在科學上是有害的,而且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該公約規定,各國可以向國際海洋法法庭申請禁制令來阻止核廢水排放計劃。但目前尚未有任何國家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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