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專文:調查局長犒賞謝長廷─淹沈於歷史檔案的二十萬

2023-05-11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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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無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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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的意思差不多就是這樣。

問被告:對證人謝育男先生所言有無意見?

答:沒有意見,但我記得我有打電話給謝育男先生詢問過這件事。

問證人謝:有無此事?

答:我不記得了,老實說,那段期間我接到太多電話,包括記者,連2100李濤的節目也打電話希望我去上節目,所以我現在真的想不起來邱委員是否有打電話給我過。問被告:對整人謝育男先生所言有無意見?

答:我記得我打電話給謝育男先生時,是我跟其他幾位退休的調查員談這件事時打的。

以下訊問證人許榮棋先生

問:被告邱毅是否有向你求證過關於謝長廷先生與調查局關係的事?

答:他不只向我求證,是我直接向他檢舉的,我當時是在一個新書發表會上,把上開調查局89年10月19日的公文給邱毅委員看,但詳細時間我已經忘記,應該是在93年以後的事情,之後,第二次在我和邱毅委員一同上2100節目,於下節目休息時,我們又有談到這件事,我記得那時是94年間,所以這件事邱毅委員的確是有所本的。我和謝長廷先生的官司從台北打到高雄又打回台北,最後我被判有罪,檢察總長有提起非常上訴,案號是93非上字第22號,結果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後,高雄高分院又以93上更一字第155號判我無罪,檢察官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所以這個案子是無罪確定。

在2008年3月1日之前我的消息來源是李義雄先生跟白瑄先生,他們2人都是調查員,之後是馬英九總統也公開說過,在擔任法務部長期間,就知道謝長廷先生與調查局之關係,我到現在也還沒看到謝長廷先生對馬英九總統提起訴訟。為節省司法資源,希望不要惡人先告狀,我希望能傳謝長廷先生到場具結,依93台上6578號判例,告訴人應該到場具結,偽證罪最重可以判7年,我也想告發謝長廷先生誣告。

檢察官諭請證人另提出告發狀。

問被告:對證人許榮棋先生所言有無意見?

答:沒有意見。

問證人高明輝:謝長廷先生在與調查局間有工作關係時,是否有領取任何形式的報酬?

答:我不知道,因為有無領取報酬這件事不是我職權範圍要處理的,我根本不管錢,報銷的事情到付錢處長就可以決定,不會上來到我這裡。

問證人謝育男:謝長廷先生在與調查局間有工作關係時,是否有領取任何形式的報酬?

答:如果要說報酬,剛才那20萬是否也算報酬,但不會有固定的薪資。

證人高明輝答:我記得一年三節會有禮品。

問被告:有無意見?

答:我沒有意見,但我要補充,就我自其他管道得知,調查局給線民報酬方式有2種,一種是按件計酬,另一種是論功行賞,剛才高明輝先生提到的20萬應該就是論功行賞。

問:有沒有其他陳述?

被告答:從許榮棋向我檢舉後,我就開始調查這個案子,有很多資訊來源,也都證明謝長廷先生與調查間有長期工作關係,且有領錢,但基於我的行事風格,我答應別人不說的,我就部會洩漏,謝長廷先生就是想不斷利用興訟方式讓我疲於奔命。

證人高明輝答:我今天是生平第一次來開庭,希望以後不要傳我了。

證人許榮棋答:我希望能傳謝長廷先生到場具結,依93台上6578號判例,告訴人應該到場具結,偽證罪最重可以判7年。

諭知請回。

中華民國99年2月25日下午4時45分。本筆錄給閱無訛後,簽名於后(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保存卷009檔偵015234-1,第77-82頁)

結語:綠營人士看到上述這些證人的名字,也許先入為主就會討厭。但是,面對歷史真相請大家以沒有「顏色」的心態,來看這份檢查庭上具結必須承擔偽證罪的證詞。真理不分白天夜晚,真相沒有顏色。

當然,謝長廷君還是可以發揮他的狡辯天份,繼續行騙天下。不過,歷史自有公斷。

*作者為反貪腐紅衫軍總指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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