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角「爭茸」─臺灣的養鹿業與鹿茸消費:《華人大補史》選摘(2)

2023-02-23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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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茸食補文化與戰前臺灣養鹿概況

「鹿」作為藥用至早可追溯至西漢,一九七三年出土於湖南長沙的馬王堆漢墓帛書《五十二病方》記載「燔鹿角」藥方。宋代醫書《證類本草》收錄歷代本草,指出鹿茸味甘、溫、無毒,可除腹中瘀血,有助女子調經與安胎,對於男子小便頻繁、夜夢鬼交與洩精亦具有療效。明代李時珍結合行醫經驗與野外考察,從「鹿隻習性」與「鹿茸特性」解釋歷代本草記載的鹿茸療效。在鹿的生殖習性方面,「屬陽,情淫而游山」,「每一雄遊,牝百數至」、「鹿性淫,一牡常交數牝,謂之聚麀」。《本草綱目》之記載顯示雄鹿精力旺盛,可與多隻母鹿交配。在鹿茸特性方面,鹿茸富含血液,「茸最難得不破及不出卻血者,蓋其力盡在血中故也」。且鹿茸乃「骨之至強者」,蓋「肉差易長,筋次之,骨最難長」,鹿茸從生長至堅硬只需兩個月,生長迅速。依照傳統中國醫藥學「以形補形」的觀念,鹿茸具有「補骨血、堅陽道、益精髓」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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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鹿茸入藥的調製過程與服用方式,歷代多以「炙」處理。炙烤之前塗抹羊脂,慢火炙之,使其內外黃脆,再搗成細末,製成「散」、「丸」與「湯」之劑型。日籍學者峯下鐵雄考證歷代本草醫書,主張唐代以前鹿茸以「散劑」最多,丸劑次之,未見以鹿茸為主藥之湯劑藥方。宋代之後以「丸劑」處方最多,湯方散方極少,明清以降製法大抵承襲宋代。峯下鐵雄的研究聚焦於唐宋時期,甚少論及明代以降的鹿茸製法,明李時珍在「附方」中提出「舊一新八」共九種藥方:「舊一」是元代(一二七一-一三六八)僧人繼洪《澹寮方》的「斑龍丸」,「新八」包含七種丸方與一種酒方,丸方分別治療「陰虛腰痛」、「精血耗凅」、「腰膝疼痛」、「小便頻數」、「虛痢危困」、「飲酒成泄」、「室女白帶」。最特別的是「鹿茸酒」的出現,李時珍引明代《普濟方》曰「鹿茸酒」:「治陽事虛痿,小便頻數,面色無光」,具體製法為:將鹿茸去毛切片,加上山藥末,用絹袋包裹置於酒甕中,一週後開封,每日飲三小杯。

由上可知,在傳統漢藥脈絡下,鹿茸以「陽性」特質補強並治療男女生殖方面之耗損。傳統中國以農立國,需要大量男丁協助農務,再加上儒家宗族觀念,傳宗接代是婚姻首要任務,鹿茸因具有「補腎」、「固精」與「益陽」功效成為珍貴補品。有趣的是,鹿茸的功效不限於肉體,亦可「殺鬼精物」,藉其陽性特質去除精神層面的邪物。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鹿茸入藥的劑型方面,明代以後出現「鹿茸酒」,對於日後臺灣的藥酒消費影響甚鉅。

*作者為台北醫學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本文選自皮國立所編《華人大補史:吃出一段近代東亞補養與科技的歷史》(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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