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救國團被清算鬥爭,是民主進步最大之諷刺

2022-07-3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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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第一審法院都還未宣判,黨產會就做出沒收救國團財產的行政處分,明顯違背《黨產條例》之規定。(截圖自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Youtube)

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第一審法院都還未宣判,黨產會就做出沒收救國團財產的行政處分,明顯違背《黨產條例》之規定。(截圖自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Youtube)

黨產會26日決議,認定救國團現有財產中包括墾丁青年活動中心等61筆土地、建物及新台幣13億9449萬元為不當取得之財產,命救國團移轉為國有。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第一審法院都還未宣判,黨產會就做出沒收救國團財產的行政處分,明顯違背《黨產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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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黨產條例》通過後,成立黨產會,只有針對一個目標,就是針對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但是在黨產會召開多次的公聽會上,卻選擇故意忽略對救國團有利之證據,例如:內政部早已認定救國團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最高法院、內政部、黨產會均認定:民國58年以前救國團是行政機構,既是行政機構就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行政院、教育部、內政部等均以公函證明:救國團財產合法正當取得,且活動中心是政府要救國團蓋的,興建活動中心,教育部雖有補助,但救國團也投入更高的資金,其後又繳交超過行政院規定的租金,何來有不當之財產而言。

20220727-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不當取得財產。(取自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臉書)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不當取得財產。(取自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臉書)

在戒嚴時期,國民黨一黨獨大,早期教育部與國民黨等邀請救國團參加會議提出報告,屬於黨政運作關係,未脫離憲政體制框架,其會議記錄多是主辦單位單方片面的想法與希望,黨產會不能作為沒收財產的證據。例如國民黨61年會議記錄之附件,載有情報局葉祥之局長的訪美後相關改進建議,建議救國團布建海外細胞。依據救國團總團部秘書處處長鄭斐文表示,他訪問過很多救國團退休之主管同仁,均表示未聽聞過亦未做過,救國團在過去亦從未派學生去海外留學,故黨產會不能以片面之會議紀錄,在毫無證據確鑿之下,就作為沒收救國團財產之理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審理「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一案」,因認《黨產條例》有違憲疑慮,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北高行於2020年6月30日發布新聞稿認為:「黨產會取代法院判斷財產權變動,不僅非功能適當之機關,且已侵犯司法權核心。」例如《黨產條例》第4條第2款,「附隨組織:指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前段是「現在式的附隨組織」,後段提的卻是「過去式」,若以現在的法規,去評價過去的附隨組織,有涉及溯及既往的爭議。

所謂的「轉型正義」就是新興民主國家怎樣和前朝政權算帳,北高行的法官認為即使要打破「禁止溯及既往」的原則,也應符合明確性、比例及正當法律程序,而黨產會以認定為附隨組織,就剝奪該組織財產權的方式,已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而黨產條例中將「過去」與「現在」的附隨組織,給予同樣的規範,甚至讓被認定是「過去」的附隨組織更慘,已違反「比例原則」。若有財產因不法情事,登記在任何政黨或組織,應是由「原權利人或繼承人」來提刑、民或行政訴訟,如今卻設立黨產會、不問原權利人意願,就進行調查、返還、追徵,顯見黨產會已取代法院之功能與角色,以司法程序決定財產權之變動,不僅非適當之機關,且已侵犯司法權之核心,有違權力分立原則及正當法律之程序。

大法官會議解釋文於2020年8月28日宣示,《黨產條例》全部合憲。黨產會可以主動調查並要求附隨組織及管理人申報財產,是否有違權力分立?黨產會所作出的處分應經過公開聽證,是否有違權力分立原則?對於這2點,大法官認為雖然黨產會是獨立機關,並不會受到行政機關影響,然而依據權力分立的原則,若有法律上的疑慮及程序問題仍然可以透過司法機關來處理,並不會因為是獨立機關就可以為所欲為,因此亦不違反權力分立的原則。然而,大法官只看到合憲之表面理由, 卻未看到法院實際審理背後之運作關係。

20201231-最高行政法院今上午舉行新舊任院長交接典禮,新任院長吳明鴻在典禮上致詞。(林瑞慶攝 )
2020年底,總統蔡英文決定由吳明鴻接掌最高行政法院院長,而吳明鴻之妻林美珠是蔡英文表姊。最高行政法院是政府跟人民之間爭議的最終裁判,首長必須絕對超然獨立,卻被蔡總統破壞殆盡。(資料照,林瑞慶攝)

2020年底,總統蔡英文決定由吳明鴻接掌最高行政法院院長,而吳明鴻之妻林美珠是蔡英文表姊。最高行政法院是政府跟人民之間爭議的最終裁判,首長必須絕對超然獨立,卻被蔡總統破壞殆盡。自從吳明鴻接掌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之後,最高行政法院連續做出不同的裁定,認為移轉財產不至於受到難於回復的損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裁准婦聯會移轉國有部分停止執行,黨產會不服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無難於回復損害」情形,裁定駁回婦聯會的聲請。

婦聯會跟中華救助總會的遭遇一樣,最高行政法院卻駁回民間團體的暫緩執行聲請,確定讓黨產會可即刻執行處分。此次救國團將尋求法律途徑,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呼籲法院能以「有難以回復損害」為由,裁定停止執行此一侵害人權之行政處分。在吳明鴻掌控的最高行政法院之下,救國團恐怕將步入婦聯會之後塵,將有何公平與正義可言,對於民主進步與轉型正義,更是一大諷刺。

20220727-中國青年救國團墾丁青年活動中心。(截圖自Booking.com)
墾丁救國團活動中心係由建築大師漢寶德所設計,已有40年之歷史,全區房舍都屬於閩南式建築,可稱為台灣最富典型之美的閩南建築群,具有歷史文化之價值,可謂是台灣之國寶建築。(截圖自Booking.com)

墾丁救國團活動中心係由建築大師漢寶德所設計,已有40年之歷史,全區房舍都屬於閩南式建築,可稱為台灣最富典型之美的閩南建築群,具有歷史文化之價值,可謂是台灣之國寶建築。2014年,漢寶德晚年體弱多病,手持拐杖,到了墾丁救國團活動中心做最後的巡禮,他說:「我一生的作品無數,但是墾丁救國團活動中心則是我最美的作品。」如果今天漢寶德大師在天之靈,知道墾丁救國團活動中心要被民進黨政府非法強制收歸國有,或將來任其荒蕪,大師豈不傷心落淚!

*作者為自由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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