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吉拉、搖滾樂和浪漫主義精神:《西方的自殺》選摘(2)

2022-08-02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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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商業化到最生猛的類型,搖滾樂都標榜著「體制外」(outside the system)的精神,訴諸某種發自內心、更高層次或是更真誠的權威,令人想起幾個世代以前那些拒絕被數字與計算機統治的詩人。還有一些更浮誇的捍衛者把搖滾拱上更高的層次,和那些與體制內苛暴眾神永世征戰的泰坦或神祇相比肩。約翰藍儂就曾向我們保證:「基督教會完蛋的,它會枯萎直到消失……我們現在比耶穌更受歡迎──你說誰會先完蛋?是搖滾樂還是基督教?我還真的說不準。」U2的吉他手The Edge也告訴我們:「我實在告訴你們,搖滾不是職業,也不是興趣──搖滾是一種生命力,是生命的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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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帕帝森(Robert Pattison)在《流俗得勝:搖滾樂在浪漫主義中的倒影》(The Triumph of Vulgarity: Rock Music in the Mirror of Romanticism)一書中談到,無論從相對於古典樂的角度,還是從社會中高階層自命不凡的角度來看,搖滾樂都是流俗之音。而流俗的英文「vulgar」來自拉丁文的vulgus,意思是群眾或俗夫。搖滾樂的聲音屬於人民,它既不假裝自己是高尚文化,也沒有什麼高尚的理想,只是朝著我們的內心深處歌唱,呼喚著每個人心中信奉泛神論(pantheistic)的那個原始人。本書讀到這裡,想必各位都很熟悉這位原始人了,但我大概還是要解釋一下什麼是泛神論。泛神論一詞來自希臘文的pan(泛)和theos(神),意思是相信整個現實都具有神性,而上帝或眾神就存在於我們以及周遭的一切事物之中。換句話說,凡間就是天國,天國就是凡間。

我想應該每個人都有過這種在音樂中羽化飛升的經驗。維克多.雨果也說:「無法訴諸言詞,卻又無法默不作聲的事物,便只能藉著音樂表達。」這樣說來,世界上還有哪一種藝術比音樂更能像韋伯說的一樣,讓魔法重新回到人間(re-enchanting)嗎?

尼采有句箴言:「在聽不見音樂的人眼中,跳舞的人就像瘋子。」雖然這句話其實是別人亂塞給他的,但每當有人聽著iPod裡的音樂走過我們身邊,或是我們自己戴上耳機,讓繁忙的城市陷入律動之海,這句話就不再是隱喻,而是一種全新的寫實白描。也正是藉著這種感受,電影才能利用音樂將我們帶往那種與世隔絕的一體感之中──最近的電影《玩命再劫》(Baby Driver)就是這方面的傑作。

也許我們可以想像一下,人類最早是怎麼享受音樂的。大概是有個原始的樂隊坐在營火旁邊拍著鼓,唱著寶貴的民謠與頌歌。古人這麼做固然是為了娛樂,但同時也是為了和神靈或同袍交流、緬懷祖先、奠祭英靈,或是抵禦邪靈,當然也有可能同時結合好幾種目的。音樂既是全民的,也是個人的;既是神聖的,也是世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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