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陳水扁有精氣神開記者會,何不好好出庭了結舊案

2022-04-08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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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舉行「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為自己辯護。(柯承惠攝)

前總統陳水扁舉行「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為自己辯護。(柯承惠攝)

「他堅持不默的態度,看了感慨萬分。」駐日代表謝長廷在臉書聲援為國務機費案舉行國際記者會的前總統陳水扁,此案纏訟十六年,因陳水扁稱病停審,即將在更二審開庭前夕,仍在「保外就醫」陳水扁鉅細靡遺列舉他支用國務機要費的二十一項金流細目,證明自己並無「貪汙的不法所得」,看在國人眼內,同樣感慨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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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陳述不能為證,說服法官只能回到法庭

感慨之一,在一個多小時的記者會上,陳水扁精氣神俱佳,講得頭頭是道,無一細項疏漏,距離一般人對「保外就醫」的要件,顯有距離,此案拖延經年,關鍵因素就是因為陳水扁因病停審,陳水扁既然身體健康無虞,先不談是否再申請「保外就醫」,至少失去不到庭的理由,那麼何不好好出庭,早日了結此案?

感慨之二,陳水扁自己是律師出身,對法律程序理當爛熟於胸,根據《刑事訴訟法》等,法官依照證據法則,透過法庭上的證據與交互詰問等程序,決定被告有罪無非,簡單講,陳水扁的記者會不論是一小時、二小時、三小時,都不能做為審判依據,要說服法官,只能法庭上見真章,不論是國內記者會、國際記者會,都不能為證,依法也不能影響判決結果。

感慨之三,陳水扁所述,實無新意,早在十六年前國務機要費案偵結起訴,總統府發出上萬字新聞稿中,就已述明大要,包括用於秘密外交、用於美國國會遊說、用於拍宣傳片、用於大陸民運人士等,差別只在沒有完整的二十一項細目,但相關內容在後來的法院庭審中,應該都有提出,時隔十六年舉行記者會,更詳細述明經手人和被資助人,難堪的不是陳水扁,而是拿過陳水扁錢的人,諸如民運人士王丹,或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當年他們說過,如今還要再說一遍,「不知道是陳水扁的錢」,而民運人士不論是拿陳水扁的錢或中華民國政府的錢,都很難堪,事實上,早在李登輝時代的國安秘帳案,就有民運人士在帳冊之內。

施明德在獄中度過26年,受盡各種迫害。(新新聞資料照)
施明德承認拿過陳水扁給的錢,但他以為是私人贊助。(新新聞資料照)

大水庫要成立,前提是證明錢出自自己的帳戶

感慨之四,不論當年總統府的新聞稿,或者如今的記者會,其主要論點不外乎:一、國務機要費和首長特別費並無差別;二、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所以沒有「不法所得」,基本上,就是援引馬英九特別費的「大水庫理論」,但未被一審法官接受,為什麼?一審法官認定特別費屬首長薪資的一部份,國務機要費則不同,兩者款項和法律不同;此外,馬英九特別費案中出現的假發票,馬英九既未指使亦不知情,屬報帳者個人行為,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則是總統府內員工加第一夫人密友(貴婦團)全部加入搜羅發票行列,甚至爆出虛構甲君的「南線專案」,陳水扁也承認係謊稱,換言之,陳水扁就算擺脫貪汙,也難脫指使偽造文書之嫌 而陳水扁的國際記者會愈是鉅細靡遺,愈是證明他完全知情。

國務機要費到底是不是「等同特別費」?首長特別費的「大水庫理論」能不能用在國務機要費上?當年即已討論盈庭,簡單講,「大水庫」的成立要件,一是金錢來自特別費,二是支出來自當事人的財產,三是支出符合特別費用途(犒勞或公益可以,買尿片名牌包不行),四是支出必須大於或等於收入;陳水扁既主張 「大水庫」就要證明錢出自自己的帳戶,比方說,陳水扁為了拍公益宣傳片從國務機要費領了一千萬,再從自己的帳戶支出一千萬,那應該符合大水庫,但法庭調查宣傳片是從國務機要費以單據核銷,陳水扁若主張大水庫,豈不是他先領一千萬再報一千萬?包括他拿錢給親信馬永成林錦昌,或王丹、施明德等人,他也得證明錢出自他的財產,而非左手報國務機要費,右手取得企業贊助,否則就無法主張大水庫成立。

如此逐筆證明的程序,當年法庭早就為之,否則判決書不可能厚厚一大冊,連發票來自何人都幾無遺漏。如今陳水扁重提當年主張,不是不行,但還是要經過法庭程序,重新逐筆查驗,而法官心證之改變,或法條適用之轉移,都不可能靠庭外陳述達成

20220328-立委柯建銘28日出席立法院公告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柯承惠攝)
民進黨立法院總召柯建銘說要為國務機要費除罪。(柯承惠攝)

除罪是除經辦人員罪,而非貪汙之罪

感慨之五,民進黨立法院總召柯建銘強調,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工程一定要在會期內完成,理由是「特別費都除罪,為什麼國務機要費不能除罪」?特別費除罪是除二00七年之前會計等經辦人員便宜行事之罪,不是除首長濫用或濫報之罪,在二00七年之後若有首長不依特別費支用規定,亂執發票或收據,經辦人員還是要說「不」,否則依然要追究罪責;國務機要費就算要一併除罪,也是除經辦人員之罪,而非陳水扁之罪(若違法)。

陳水扁強調他不是歪哥貪汙之人,並以他就任總統就關掉了「國安秘帳」,包括奉天、當陽專案等,或許這是可信之言,畢竟他除了關掉「國安秘帳」之外,還為國務機要費設下單據或領據核銷的規定,他為自己設下了一個避免誘惑的較高門檻,遺憾的是,權力即使不令人腐化,却給人方便,雖然夫人到處為他搜集發票,其實也不容易,而來自企業的資助更是源源不絕,從現金到珠寶,不像現在政治獻金何時可以開戶何時必須關帳,法律都有明文規定。

做為卸任元首,牢也坐了,却仍困頓於十六年前的舊案,還時不時要面對「保外就醫」是真病還是裝病的質疑,確實難堪,但他不能不面對一個事實:有罪爭取特赦,前提是法庭判決有罪定讞,綿綿無絕期的停審,只能讓他綿綿無絕期的一再保外就醫;無罪爭取清白,前提還是法庭攻防見真章,庭外記者會給不了他清白,陳水扁要做的是回到法庭,為自己爭回失去久矣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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