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靜觀點: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2022-03-2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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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在一路蒐集證據時,發現了劉老師擔任系主任的期間是在1977年8月至1983年7月間(故我在今年2月9日立法院記者會上說劉老師的系主任任期到1983年6月底,雖差約1個月而有口誤,但不影響以下所說的事實),而當時的法學院院長是1980年8月上任直到1987年7月才卸任的雷飛龍,至於1983年8月接替劉老師擔任政大法律系系主任到1986年7月去職的則是劉清波老師,另據我向當年讀政大法研所的學長姊、學弟妹查證,當時1982年7月之前的政大法研所所長是施智謀老師,之後因施老師離開政大,劉鐵錚老師曾於1982年8月至1983年7月代理法研所所長1年,這也就是說,劉老師於1983年7月底卸下系主任及代理法研所所長後,就只是個陽春教授,未再擔任政大法律系、所及法學院任何行政首長職,他如何能於次(1984)年6、7月間對蔡英文面談(interview),並表示同意依學校規定程序,提校聘請蔡英文擔任政大法律系客座副教授?甚至劉老師於1985年就離開政大,接受蔣經國總統提名擔任長達18年的2屆司法院大法官,他又憑何為「英文在本系所期間,教學研究,表現優異,深受同學之愛戴」如此之溢美之詞?據我曾看過一篇蔡英文學生(不記得其名)所口述的報導(現已找不到出處了),蔡英文幾乎很少來上課,上課時經常請假,也常找人代抄在黑板上她的上課教材等情,唉!真是師道之不存!(故請讀者幫忙找找這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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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到了台大賀德芬教授對教育部提起「提供行政資訊」之行政訴訟近1年,教育部於2021年6月2日提供了1份蔡英文親筆所寫的政大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影本),在這份1984年9月28日之履歷表上,蔡英文在「著作」欄所親筆填寫的博士論文題目竟是《Law of Subsidies, Dumping and Market Safeguards》,而蔡英文在得知彭文正、賀德芬爆料此事後,竟指示張惇涵代為公開聲明此題目是" 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 "之Part 2的標題,讓我對劉老師的質疑更加破表,他怎可能於2019年9月21日親筆寫信時,對1984年6、7月間蔡英文給他「審視」博士論文一事,居然還能於35年後清楚記得論文題目一字不差,而蔡英文又不是劉老師指導的博士生,劉老師也非口試委員,竟能在一次所謂的面談中看過所謂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就能35年過目不忘,這記憶力實在太驚人了,打死我都不相信!尤其,也不過所謂面談3個月後的9月28日,蔡英文所親筆填寫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上的論文題目,却不是劉老師親筆信上的論文題目,那劉老師3個月前的面談及提校聘請蔡英文擔任政大法律系客座副教授,到底是看到及依據哪個論文題目或論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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