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斯托市第一位黑人市長利斯(Marvin Rees)對這一裁決感到「驚訝」,但是對柯斯頓雕像被推翻感到「高興」。他說,將柯斯頓從布里斯托除名只是反抗種族主義的很小一部分。
「名字可以拿掉但實質卻不會變。真正要做的是建造人們住得起的房子,解決教育和醫療中的不平等,查實弱勢群體在就業過程中的障礙以及城市關鍵領域中他們缺乏代表性。」
「這才是很多此類活動人士宣稱他們所反對的種族不平等的根本原因,」他說。
歷史爭議人物柯斯頓
愛德華·柯斯頓1636年出生於布里斯托一個富裕的商人家庭,雖然他在倫敦生活了很多年,但始終與布里斯托有密切的聯繫。
1672年,他在倫敦建起了自己的公司,從事奴隸、布匹、葡萄酒和糖的貿易。
柯斯頓財富中有很大一部分直接或間接來自於奴隸貿易。
1680年,他成為皇家非洲公司(Royal African Company)的官員,該公司壟斷了當時在英國的奴隸貿易。
他曾向布里斯托的多家教堂和醫院捐款,還建立了兩個救濟院和一所學校。
柯斯頓還曾短期擔任過市議員。柯斯頓在布里斯托留下了許多印記,作為一個為家鄉做過貢獻的慈善家,有以他命名的街道、學校和場所。
1895年布里斯托還豎立起柯斯頓雕像,雕像所在的街道也以他的名字來命名。但圍繞柯斯頓的爭議也一直存在,過去30年中一直有人請願要求移除他的雕像。
柯斯頓雕像被抗議人士推入河中的行動,在布里斯托乃至英國都引發了熱烈的討論:英國應該如何看待歷史、如何看待歷史人物。
陪審團制度「釋放社會壓力」
本案最引人關注之處在於,這樣的裁決是陪審團作出的,因此很多法律界人士認為,它或許並不足以成為一個先例。
在案件審議過程中,辯護律師們從雕像本身是否觸犯法律、雕像本身是否不雅以及被告的基本人權三個方面作出辯護。
陪審團作出無罪裁定後,法律專家、英國人權大律師瓦格納(Adam Wagner)在推特上表示,「這是一個不尋常的結果,但這樣的檢控也總是會有陪審團不定罪的風險。」
「這也正是陪審團有時會做的工作,像閥門一樣釋放社會壓力。」
「這並不構成法律先例,因為這是陪審團的決定,而且是基於案件本身的特殊事實,今後任何破壞公物的人都無從知道陪審團究竟會定罪還是裁定無罪。」
「法律還是法律,過去和現在沒有不同。」
對裁決結果,英國政府官員、議會領袖和警方都表示尊重。
交通大臣沙皮斯(Grant Shapps)說,英國不是「可以接受損害公物的國家。要想有所改變,必須通過選舉投票,或者向區政府請願來達成。你不能靠走上街頭造成刑事破壞來做到。」
而下議院領袖利斯-莫格(Jacob Rees-Mogg)則讚頌英國的陪審團制度說:「陪審團制度是我們國家一個最偉大之處。陪審團必須有自由根據擺在他們面前的事實對某個案件作出自己的決定。「
陪審團制度是英國司法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有陪審團出庭審理的案件,由12名普通公民組成的陪審團從頭到尾出庭聆聽控辯雙方所呈現案情、證詞和證據,最後做出被告有罪還是無罪的裁決,然後由法官做出量刑判決。
布里斯托這樁在英國引起巨大爭議的案件,至此似乎已經告一段落。不過,英國檢察總長布雷維曼(Suella Braverman)周五(1月7日)表示,有可能將此案呈交到上訴法庭,因為這樣的裁決雖然「是對自由的重要維護,但結果造成了困擾」。
她希望上訴庭的資深法官們「有機會為今後的案件對法律加以澄清說明」,但最後並不會影響本次的無罪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