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榮津宣傳反公投被批行政不中立 羅秉成:為政策辯護是政務官職責

2021-11-17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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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法院黨團17日質疑,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見圖)公開宣傳政府公投立場,違反行政中立。示意圖。(資料照,盧逸峰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17日質疑,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見圖)公開宣傳政府公投立場,違反行政中立。示意圖。(資料照,盧逸峰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7)日質疑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公開宣傳政府公投立場違反行政中立,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公投對事、選舉對人,兩者性質不同,而行政院依法是此次四項公投案的「反方」,是公投案的當事人,不是局外人。行政院副院長是政務官,為政府的政策辯護、表達行政院不同意四項公投案的立場,是政務官公務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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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法院團指控,經濟部、中油等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宣傳公投案,行政不中立,更質疑沈榮津在出席「F-16維修中心廠商聯誼會」時也在宣傳公投,有違反「行政中立法」等法律的疑慮,不排除提告。

羅秉成:沈榮津本於政策推動權責,無違法疑義

羅秉成強調,遑論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定,除獨立機關外,政務人員並不在「行政中立法」的適用範圍內,政務官本於政策推動權責,有義務對外界說明並辯護政策立場,並無違法疑義,銓敘部日前亦曾就此節公開澄清說明。羅秉成指出,沈榮津對外進行公投案的政策宣講並無違法之處,呼籲「在野黨多加熟稔相關規範,勿再任意曲解相關法律規定,或將對事的公投與對人的選舉混為一談」。

羅秉成表示,公民投票與公職人員選舉兩者性質不同,人民就政府重大政策依法所提出的公民投票案,政府基於政策推動的權責,行政院站在公投案的反方立場,本有對外說明的義務,且為滿足全國民眾「知的權利」,對於公民投票案所涉及的重大政策,政府有責任透過各種管道及方式,使民眾容易瞭解政策內容,適時對外界說明並辯護政策立場,即時澄清相關錯誤訊息。

羅秉成指出,銓敘部曾於今年5月12日對外澄清表示,「總統及政務人員並非行政中立法之適用或準用對象,其若就公投案公開表達立場,並無違法疑義」;又依「公民投票法」第 10條第 9項規定,行政機關有義務提出意見書,內容並應敘明通過或不通過之法律效果;另依「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規定,除由提案領銜人代表正方外,並由行政院等代表反方。

羅秉成:在野黨應多加熟稔相關規範,勿再任意曲解

羅秉成提到,銓敘部也於該新聞稿進一步指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之「立法目的在於禁止公務人員藉由職權,具體明確下命或指示其權力所及之特定對象,要求(或要脅)為或不為特定的投票行為」,因此「依照公民投票法及相關規定表達機關立場或意見,針對一般民眾之呼籲及說明,並無觸犯本條文之虞」。

羅秉成表示,沈榮津昨(16)日對外針對四大公投案所進行的宣講行為,係基於自身職責並依據公民投票法之規定表達行政院立場及意見,針對民眾進行相關呼籲及說明,按銓敘部日前所為之澄清及說明,並未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相關規定。沈榮津是基於其職責且按照法律規定對外所進行公投案之政策宣講,並無違法之處,呼籲在野黨多加熟稔相關規範,勿再任意曲解公民投票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定,或將對事之公投與對人之選舉混為一談。

蘇貞昌:說明公投爭取民眾支持,是天經地義

行政院長蘇貞昌下午出席金鼎獎頒獎典禮時表示,公投跟選舉不一樣,選舉是要中立,公投是人民對政府政策來做決定,而政府行政院就是公投的當事人、反方,所以公投法還規定,行政院需要派行政官員、部會首長等人出來辯護。

蘇貞昌指出,行政團隊也要到各地向民眾說明制定政策的想法?為什麼要這樣做?跟人民報告以爭取認同。所以,出來說明讓各界支持政府政策,這是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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