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會通過恢復重陽敬老金 北市府:有違法違憲之虞,將提覆議

2021-11-10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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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10日通過《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圖為台北市長柯文哲訪視興隆公宅老人日照中心。(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北市議會10日通過《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圖為台北市長柯文哲訪視興隆公宅老人日照中心。(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北市議會10日表決通過《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案,採不排富發放重陽禮金。台北市政府回應,此自治條例將違反財政紀律、不符合社會福利應該偏向弱勢者之原則,且有違法違憲之虞,北市府立場堅定,反對普發重陽禮金,並將於30天內提出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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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10日通過《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此案經過2年擱置,10日在台北市議會大會上三讀通過,但此案仍給北市府彈性,並未明列發放金額,僅決議由市府訂定之。

市政府:2021老人福利支出已上升至64億

針對議會通過法案,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表示,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將重陽敬老金加上排富條件,針對低收與中低收入戶長者發放,而台北市所編列之老人福利支出,則是逐年增加,在2014年柯文哲上任前編列27億,至2021年已上升至64億,增加之社福經費,是大量增加台北市老人日照中心等福利關懷據點,規劃長期福利基礎建設,今年更編列31億元補助長者健保費用,以維長者健康。

北市府指出,柯文哲認為在有限財政資源下,政府更應思考如何建置永續恆常之長者社會福利系統,且根據國發會推估,北市2022年老年人口比率將超過20%,所以《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立法通過,明年度預算,單重陽禮金1項就要編列13億5000萬元,非但不利長期社福規劃,更將對其他福利造成排擠效應。

北市府:恐違反大法官釋字391號精神

北市府表示,依法市議會為地方立法機關,逕行通過自治條例,已違反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的原則,議會以法律案的方式將給付行政行為變成法定給付,恐有變相增加預算之嫌,又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如有新訂增加財政負擔之自治法規,應事先籌妥經費,市府已多次表明老人福利支出逐年增加,已無執行本案重陽敬老金之預算編列空間,市議會在未能明確載明財源的情形下,通過此法案恐有違法之虞,更恐違反大法官釋字391號精神。

北市府表示,將堅持捍衛行政團隊的核心價值,於30天內向台北市議會提出覆議案,台北市政府反對普發1次性重陽禮金,堅守財政紀律、堅持改革決心、不容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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