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亞齊通過激進回教法

2014-12-0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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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齊的清真寺。

亞齊的清真寺。

印尼亞齊特別省新議會通過回教法刑事法規,適用於非回教徒,引起輿論震驚,批評這是人權的一大退步,可能嚇退國內外投資者和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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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齊地區過去曾因分離主義運動猖獗而動亂長達三十多年,現在雖已由雅加達中央提供特別自治權,但仍持續出現引發各方爭論的議題。去年三月二十二日亞齊特別省議會批准的區旗因與當年獨運組織「自由亞齊運動」旗幟大致一樣,遭到雅加達當局拒絕後,中央與亞齊特別省之間的紛擾至今仍解決無方。

一個多月前即九月二十七日,亞齊特別省大選後組成的新議會通過回教法(伊斯蘭教法)刑事法規,由於此項條例也適用於非回教徒(穆斯林)居民或人士,因此引起輿論極大震驚,各方至今仍在熱烈爭論。

報道顯示,擁有六十九名議員、由本土政黨亞齊黨和回教政黨所壟斷的亞齊特別省議會,當天只有二十二名議員出席審議和批准此項回教法刑事法規的全體會議,討論至翌日凌晨才以舉手方式表決通過。法規內容包括﹕凡觸犯回教法各項規定者可被處以笞刑,鞭笞十次至二百次不等。至於罰金為二百克至二千克純金,或監禁二十個月至二百個月。最輕的罪行為淫亂罪,最重為強姦兒童罪。此外,搞同性戀或婚外情也被視為違反回教法。

最受到關切及成為爭議焦點的是,非回教徒若在亞齊做出回教法所禁止的行為,也將被治罪。不過,據回教公正福利黨議員莫哈米阿迪解釋說,若非回教徒違反回教法,可以自由選擇要根據回教法或普通刑事法典來治罪,兩種刑法有所區別。譬如非回教徒出售烈性飲料獲罪,回教法只處刑鞭笞四次,但普通刑事法典規定可被判處四個月監禁。

佔有最多議席的本土政黨亞齊黨發言人哈倫聲稱,該黨完全同意議會通過回教法刑事法規,此項刑事法規是回教法的一部分,亞齊人民早就要求必須全面地落實回教法。亞齊黨是由前獨運組織「自由亞齊運動」人士所組成的政黨,自建黨後每次大選得票率都名列前茅;該黨目標之一是在亞齊實行回教法。自從獨運組織和雅加達中央達成和解,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簽署稱為「赫爾辛基備錄」的和約後,獲得特別自治權的亞齊所成立特別省議會早就通過在該地區實行內容較?和的回教法,只有回教徒若做出違反回教法規行為才根據回教法治罪。因此,在亞齊各地的清真寺前,每逢週五禮拜後經常出現教徒因犯罪而遭到笞刑景觀。

亞齊特別省把回教法刑事法規實施對象擴大至非回教徒,遭到國內外人權組織批評。「國際特赦」亞太區執行長李察.貝?特指出,這是在伸張人權方面的一大退步,尤其是禁止同性戀或婚外性行為等刑罰,是對個人權利的一種侵害。據認為,此項法規也將導致遭到強姦的婦女不敢投訴,因為擔心被指進行婚外性行為。刑事公正改革研究所就此發表聲明指出,回教法刑事法規所規定的刑罰是一種殘酷、不人道和貶低人類尊嚴的法律,與印尼已簽署的聯合國反虐待公約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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