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掩蓋不了真相!前釜山市長猥褻女職員、意圖讓知情者閉嘴,他的下場是……

2021-06-29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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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前釜山市長吳巨敦性騷擾、強制猥褻市府員工,遭到起訴。(AP)

南韓前釜山市長吳巨敦性騷擾、強制猥褻市府員工,遭到起訴。(AP)

南韓前釜山市長吳巨敦為老不尊、對下屬權勢性騷擾,甚至想脅迫被害人與報導事實的自媒體閉嘴,所幸真相終究不再被權力掩蓋。釜山地方法院29日一審宣判,71歲的吳巨敦對2名女職員強制猥褻案,鑒於被告坦承所有起訴罪行,「強制猥褻致傷」等多項罪名成立,故當庭逮捕被告,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接受40小時的性暴力矯正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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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院說法,吳巨敦利用職權上壓倒性的優勢地位,對下屬施加「權力型性犯罪」,受害者在市政府辦公室、公務車上毫無防備地遭到上司性騷擾,因此深感恥辱,精神受創,「被告坦承所有起訴罪行,包括對兩名下屬的強制猥褻、強制猥褻未遂、強制猥褻致傷,以及誣告報導此事實的相關媒體。」

朝鮮日報》指出,此案雖被視為南韓政壇#MeToo運動難能可貴的再下一城,但吳巨敦的一審判刑只有3年,仍令民間團體感到失望。聲援被害者的「釜山慶南未來政策」組織表示,既使吳巨敦承認了所有指控罪名,而且已有兩名受害者,「法官宣判的刑期仍不到(檢方求刑)7年的一半,這次判決不能夠說服所有釜山市民」。

位高權重是責任更重,不是減刑的理由

吳巨敦罕見穿著西裝出庭,審訊過程中,他神色緊張,不時雙眼緊閉或低頭。檢方與被告人律師雙方,就是否適用強行猥褻致傷罪,以及屬於權力型或偶發型性騷擾進行來回辯論。在這方面,法官支持檢方說法,認定吳巨敦是強行猥褻,並相信受害人之所以承受痛苦、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是因為吳巨敦的暴行以及本案經長期調查、引起全國關注。

為了減輕量刑,被告辯護律師甚至宣稱吳巨敦有認知障礙,並要求「量刑應考慮到,吳巨敦在擔任部長、大學校長和釜山市長期間,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法官回應表示,根據醫學判斷,不接受被告「具認知障礙、影響犯罪行為」的說法,「被告曾擔任重要職務,在社會上是『權力強大』的,這不能被視為有利的量刑因素,因為權力總是伴隨著相應的責任」。

法官柳承祐(류승우,音譯)表示,將依法公開性暴力罪犯吳巨敦個人資訊,「依法登記被告人的戶籍住址、職業、聯繫方式等個人信息。」並根據《青少年保護法》禁止吳巨敦出獄後5年內,到兒少機構和身心障礙福利設施就業。南韓當局為預防及調查性犯罪,立法將所有罪名成立的性罪犯資訊都輸入手機應用程式。

作為平凡人,賭上前途去公開真相

吳巨敦2018年11月強行猥褻釜山市政府職員A某,同年12月企圖再次對其進行強行猥褻未遂;此外還於去年4月強行猥褻職員B某致其受傷,以及誣告3名報導其性騷擾醜聞的YouTube自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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