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狗狗幣該納稅嗎?政府如何讓炒幣仔「上繳國庫」?《光天化日搶錢》書摘(4)

2021-06-24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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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現在加密貨幣已成為一個規模以數十億美元計的產業,任何試圖阻止它的行為都會面臨多重法律訴訟。區塊鏈科技的用途廣泛,早已超越線上現金替代性系統的範疇,根本已無封閉的意義。我相信會有許多專制政府無論如何都會禁止比特幣,不過此一新經濟只須遷往對其有利的司法管轄區就行了,那些接納它的司法管轄區將可因此享受到新科技帶來的經濟成果,令專制經濟體望塵莫及。就算全球所有的政府聯手禁止加密貨幣(我認為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阻止它的使用。他們可以迫使加密貨幣轉為地下,但是不可能使它恢復到未發明前的狀態。祕密已經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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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政府以後可以要求主要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申報。2016年時,美國國稅局試圖強迫全國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基交出約五十萬名客戶的紀錄,以課徵稅款。幣基拒絕接受傳票,並告上法院。國稅局因而降低要求,只要求比特幣交易在二萬美元以上的帳戶資料。幣基仍不願就範,同時指出即使如此也屬於非法傳喚,但是法院的判決支持國稅局。美國地區法官賈桂琳.柯雷(Jacqueline Corley)寫道,傳票「是為達成國稅局調查幣基帳戶持有人的合法目的,這些人可能並沒有就其虛擬貨幣獲利繳納聯邦稅。」此一判決命令幣基交出約14355個帳戶的歷史交易紀錄、與約九百萬筆以上的交易資料。

國稅局要求相關資料的動機是在於未付稅款。在2013到15年間,比特幣的價值從十三美元躍升至一千一百美元,然而只有802位美國公民如實填寫了報稅表格。相對於因比特幣而大發利市的人來說,這可能只是很小的比率。

此一故事說明了幾種情況。首先,加密貨幣的逃漏稅行為,尤其是在資本利得方面相當普遍。其次,政府一定會設法課稅。如果加密貨幣的規模益趨龐大,政府追討稅收的行為肯定會更為積極。第三,像幣基這樣基本上集中在一個司法管轄區的交易所,最容易成為政府的目標,就算上法院也是一樣。稅務機關的要求會整垮它們。至於將加密貨幣交易遷往其他地方的交易所,例如較為安全的司法管轄區,或是乾脆分散管理的交易所,政府就難以下手。更何況他們可能都是數位遊牧民族。

有一則有關英國發明家麥可,法拉第(Michael Faraday)的故事,他向財政大臣威廉.格萊斯頓解釋電力與他的相關發現,格萊斯頓愈聽愈不耐煩,最後粗魯地問道:「這到底有什麼用?」法拉第的回答立即且直接:「啊,先生,你可能很快就可以對它課稅!」

政府的挑戰在於如何對無疆界的數位經濟課稅。經濟型態已經改變,稅制也必須跟著改變。

《光天化日搶錢》書封。(時報)
《光天化日搶錢》書封。(時報)

*作者出生於倫敦,曼徹斯特大學畢業。他是一位財金作家,之前有兩部著作,《後國家時代的生活》(Life After the State)與《比特幣》(Bitcoin),後者大受理察.布朗森爵士(Sir Richard Branson)激賞,稱譽是「一部了不起的書,必須一讀!」他也為雜誌《金錢周刊》(Moneyweek)、《維珍》(Virgin)以及《獨立報》(Independent)撰稿。他在全球各地發表演說,探討金融的未來。他也主持多個線上有聲節目,包括《維珍線上有聲節目》(Virgin Podcast)。本文取自時報出版新書《光天化日搶錢:稅賦如何形塑過去與改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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