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彎北違法商業宅》北市土地分區只求「稅務合法」? 財政局恐讓公務員背徒刑

2017-12-0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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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專題配圖.大彎北段商業宅,潛藏千戶違法使用待罰,區段內臨近幹道的建築,作為商業用途居多。(陳明仁攝)
大彎北區段內臨近幹道的建築,作為商業用途居多。(陳明仁攝)

基此,柯文哲於本周一市長室會議拍板,維持原處理的開罰方式,時間到不改善就開罰,不過,財政局長陳志銘則證實,稅處絕對不會到現場「核實」勘查,只採「書面形式審查」,換言之,就算民眾依舊違法作為商業宅使用,沒有任何改變,市府也不會強制他們將空間改為營業或空屋使用,做表面功夫的味道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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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若欲壓下 恐讓公務員扛3年徒刑

大彎北的違規使用眾所注目,去年也遭監察院糾正,稱「市府長期消極放任,坐視縱容」,柯市府也以「專案」處理,若此時市府高層仍刻意選擇不聞問改善是否為真,甚至命公務員刻意不查,此舉,財政局就有違反《刑法》214條的「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之疑慮,恐遭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稅處人員也恐因服從財政局的命令,觸犯《刑法》213條,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證實不會到場查核 形同變相引誘民眾「偽造文書」

此外,因財政局已確定稅處人員不會到場核實,此舉也變向引誘大彎北地區民眾,可用偽造出的營業有關文件,向市府申請改變稅種,反正市府已確定不查,也跟著做表面工夫,或以空殼公司掩耳盜鈴,此舉則民眾會觸犯《稅籍登記原則》第11條「偽造、變造文書」,後續,公務機關眼見沒有確實改善,又睜眼閉眼,顯然也會有「怠惰」等相關責任。

柯市府財政局以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作法處理商業宅問題,讓依法行事的稅捐處公務員已感到不妥,私下頻喊壓力大。

20171130-專題配圖.大彎北段商業宅,潛藏千戶違法使用待罰。(陳明仁攝)
大彎北段商業宅問題,柯市府財政局以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作法處理商業宅問題,讓依法行事的稅捐處公務員已感到不妥。(陳明仁攝)

「確定不會到場勘查」 財政局長:有商業登記,為何還要去現場?

對此,財政局長陳志銘受訪第一時間聽聞此事,先是不承認,後才不否認要求「書審」一事。他表示,商業處已經核給了商業登記,有了商業登記,為什麼還要去現場看?他明確宣示,「確定不會到現場勘查」,「按照府內新的SOP,已經有商業登記,為何要多此一舉?」

此舉有令稅處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陳志銘回應,「不會啊,除非商業處造假,不然為何商業處審了要再審一次?」陳顯然將則推給商業處。

商業登記改新制不須到場核實 現場把關呈「三不管地帶」

陳志銘的意思是,在財政局所屬的稅捐稽徵處核給營業稅種時,根據的就是商業處核發的許可文件,因此,商業處才真正應該負起到場勘查的責任。但經查,2009年改營利事業登記為商業登記後,為便民,加速給予商登,已不再需到現場勘查後核發。換言之,市府財政局將責任推給商業處,而商業處在新制後,也可不到現場核實,成了「三不管地帶」,顯然重演柯文哲想要杜絕的公務員「分工不合作」本位主義。以此,再度詢問陳志銘,陳辯駁「就是分工合作,才這樣做」。

柯文哲痛恨公務員的「分工不合作」,不過,顯然,最後在解決問題時,仍利用了他痛很的這項公務員特質,使得表面看起來是裁罰,實際上卻仍偷渡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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