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彎北違法商業宅》北市土地分區只求「稅務合法」? 財政局恐讓公務員背徒刑

2017-12-0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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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直一帶的大彎北段商業宅,在夜晚亮麗的霓虹燈中,其實潛藏著1678戶違法當成住宅使用,北市府卻視若無睹。(陳明仁攝)

台北市大直一帶的大彎北段商業宅,在夜晚亮麗的霓虹燈中,其實潛藏著1678戶違法當成住宅使用,北市府卻視若無睹。(陳明仁攝)

位在中山區大直明水路、敬業一路的「大彎北段」豪宅區,長期存在違法土地使用分區的商業宅,讓市長柯文哲在議會飆罵,要相關公務員自行辭職,引發注目。未料,都發局日前發函要求1678戶的違規使用人,需改住宅稅率為營業稅種,引起中山區不分藍綠議員公開及私下施壓,財政局動腦,要求其所屬的稅處僅採「書面形式審」,不要到現場「核實」。財政局此舉顯刻意使公務員觸犯《刑法》登載不實,甚至有引誘民眾偽造文書,出現一批空殼公司,公務機關也有怠於監督之責。財政局長陳志銘受訪時將責任推往商業處,也再度重演柯P口中的公務員「分工不合作」劇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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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彎北段違法將商業娛樂區土地作為住宅使用,明目張膽違法數十年年,但市府的不作為、不正視,甚至不開罰,讓該區民眾持續以低於市價一半的價錢,就能購得豪宅,當中還包括多位政商大老及藝人等,加以不分藍綠的中山區議員為選票及樁腳,頻頻向市府關說,要求不要處理,柯文哲對此目無法紀聽不下去,在議場動怒,砲口不但對準長期「分工不合作」的公務員,更在警告中山區市議員,該知所收斂

然而,經查,柯市府終究還是妥協,不敢大刀闊斧矯治這群長期違法且占便宜的住戶,透過執行細節的放寬,柯市府有意對當地長期違法使用的住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僅做表面功夫。

20171130-專題配圖.大彎北段商業宅,潛藏千戶違法使用待罰,有些依外觀疑似作住宅用。(陳明仁攝)
台北市大彎北段商業宅,潛藏千戶違法使用待罰,有些房屋外有曬衣物,疑為住宅使用。(陳明仁攝)

都發局鐵腕要求更改稅率 稅徵處並應「到場查核」把關

市長柯文哲為處理大彎北段居民的違法商業宅問題,強力要求北市稅捐處以稅籍資料,勾稽出大彎北段商業娛樂地區的4000多戶居民中,至少有1678戶違法向稅處申報繳交住宅標準的房屋稅率(1.2%- 3.6%),都發局寄發改善函文,要求住戶在今年12月以前,將稅率改為商業標準的房屋稅率(3%)或空屋稅(2%),以達稅務上的合法,否則依照程度開罰6-30萬元,依法還能斷水斷電及強拆,動作之大,引起不分藍綠的中山區議員及民眾反彈,施壓柯市府收回成命,甚至還大膽要求讓違法民眾「就地合法」。

依照一般商業稅種的登記作法,北市府稅捐處在接受民眾更改稅率前,會先審視民眾在商業處所做的商業登記相關資料,據此核給營業稅種,稅處人員依其專業稽徵評估,若經檢舉或明知違法使用,就得到現場勘查,看看究竟是否如民眾申請的營業稅率,現地真正作為營業使用,為「核實」課稅。

到場查驗標準為何? 稅捐處卻回:不要問那麼多

記者以大彎北違法民眾身分自居,實測打電話到稅捐處詢問稅種變更的具體作法,稅處人員回覆,會依照所聲稱的稅種直接修改,至於是否會派人到場檢視實際使用情況,稅處表示「不一定」,要看一線承辦人認定這個案子是否為奇怪特殊的案,但對於何謂特殊奇怪的案子,以及承辦人是否要到現場查驗的具體標準為何,則沒有一個定論,稱不要問那麼多。換言之,稅處同仁是否該到場,確實存在模糊空間。

20171130-專題配圖.大彎北段商業宅,潛藏千戶違法使用待罰,區段內臨近幹道的建築,作為商業用途居多。(陳明仁攝)
大彎北區段內臨近幹道的建築,作為商業用途居多。(陳明仁攝)

基此,柯文哲於本周一市長室會議拍板,維持原處理的開罰方式,時間到不改善就開罰,不過,財政局長陳志銘則證實,稅處絕對不會到現場「核實」勘查,只採「書面形式審查」,換言之,就算民眾依舊違法作為商業宅使用,沒有任何改變,市府也不會強制他們將空間改為營業或空屋使用,做表面功夫的味道濃厚。

財政局若欲壓下 恐讓公務員扛3年徒刑

大彎北的違規使用眾所注目,去年也遭監察院糾正,稱「市府長期消極放任,坐視縱容」,柯市府也以「專案」處理,若此時市府高層仍刻意選擇不聞問改善是否為真,甚至命公務員刻意不查,此舉,財政局就有違反《刑法》214條的「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之疑慮,恐遭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稅處人員也恐因服從財政局的命令,觸犯《刑法》213條,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證實不會到場查核 形同變相引誘民眾「偽造文書」

此外,因財政局已確定稅處人員不會到場核實,此舉也變向引誘大彎北地區民眾,可用偽造出的營業有關文件,向市府申請改變稅種,反正市府已確定不查,也跟著做表面工夫,或以空殼公司掩耳盜鈴,此舉則民眾會觸犯《稅籍登記原則》第11條「偽造、變造文書」,後續,公務機關眼見沒有確實改善,又睜眼閉眼,顯然也會有「怠惰」等相關責任。

柯市府財政局以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作法處理商業宅問題,讓依法行事的稅捐處公務員已感到不妥,私下頻喊壓力大。

20171130-專題配圖.大彎北段商業宅,潛藏千戶違法使用待罰。(陳明仁攝)
大彎北段商業宅問題,柯市府財政局以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作法處理商業宅問題,讓依法行事的稅捐處公務員已感到不妥。(陳明仁攝)

「確定不會到場勘查」 財政局長:有商業登記,為何還要去現場?

對此,財政局長陳志銘受訪第一時間聽聞此事,先是不承認,後才不否認要求「書審」一事。他表示,商業處已經核給了商業登記,有了商業登記,為什麼還要去現場看?他明確宣示,「確定不會到現場勘查」,「按照府內新的SOP,已經有商業登記,為何要多此一舉?」

此舉有令稅處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陳志銘回應,「不會啊,除非商業處造假,不然為何商業處審了要再審一次?」陳顯然將則推給商業處。

商業登記改新制不須到場核實 現場把關呈「三不管地帶」

陳志銘的意思是,在財政局所屬的稅捐稽徵處核給營業稅種時,根據的就是商業處核發的許可文件,因此,商業處才真正應該負起到場勘查的責任。但經查,2009年改營利事業登記為商業登記後,為便民,加速給予商登,已不再需到現場勘查後核發。換言之,市府財政局將責任推給商業處,而商業處在新制後,也可不到現場核實,成了「三不管地帶」,顯然重演柯文哲想要杜絕的公務員「分工不合作」本位主義。以此,再度詢問陳志銘,陳辯駁「就是分工合作,才這樣做」。

柯文哲痛恨公務員的「分工不合作」,不過,顯然,最後在解決問題時,仍利用了他痛很的這項公務員特質,使得表面看起來是裁罰,實際上卻仍偷渡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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