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飛釀禍?民航局:重飛與否由機長決定

2014-07-24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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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航空GE222澎湖空難現場。(葉信菉攝)

復興航空GE222澎湖空難現場。(葉信菉攝)

復興航空GE222班機23日晚間在澎湖馬公失事,針對事發原因,各方提出天候不佳、重飛時人為操作不當、機身遭雷擊等不同揣測。民航局副局長李萬里表示,失事班機在起飛與降落時的天候條件均符合標準,當時飛機降落或重飛,由駕駛員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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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於24日下午再次針對復興澎湖空難舉行記者會,針對失事可能原因,李萬里堅持必須待飛安會調查,外界不應任意揣測。

對於外界質疑失事當時天候不佳、不宜飛行,李萬里提出數據說明,失事班機降落時,馬公機場吹西南風,依逆風起降規律,飛機由北向南飛,當時能見度1600公尺,風速每小時13浬、側風每小時21浬、雲高330呎,有中度雷雨,符合降落標準。

他也進一步說明,在獲得塔台的降落許可後,機長可以就降落與否進行判斷,若機長當時認為跑道或天候不宜降落,決定重飛也是合理的決定;而「重飛」是所有飛行員都必須完成的基本訓練,不可能有不擅長重飛的說法。

外界亦有質疑,在雷雨天氣情況下,飛機是否適合飛行或降落、機長是否能夠決定返航?李萬里表示,機場只要達到開放標準,飛機就可降落;返航或降落,決定權在機長。

由於失事班機前後有其他班機成功降落,因此也出現重飛時人為操作失當的揣測。李萬里說,當時天候符合標準,「但天上的雲和雷雨會移動」,每架飛機起降時,駕駛員目視到的天候不盡相同,依飛行員的重飛訓練,飛機降落時只要遇有雷雨或突然飄來一片雲,就會避開並重飛,若仍無把握避開,就放棄降落,決定權在機長。

李萬里強調,這些分析並不表示事故責任歸屬為哪一方,復興航空失事飛機當時要重飛時,馬公機場仍符合起降標準,究竟為何飛機未重飛成功,要等飛安委員會解讀機上黑盒子,才可能有明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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