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爾德專欄:香港無所遁逃於國安法體制

2021-01-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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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十二港人中其他人多是反送中抗爭中與警方「速龍」防暴警察對抗的「屠龍小組」成員。這些運動中的「衝組」,當然擔心他們被加重罪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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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也宣稱,這十二人「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也引發人們猜測他們是否會在中國被以國安法起訴。

去年九月,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案件由內地執行《港區國安法》的機率不大。結果此案雖然沒有被依國安法處理,十人卻仍在中國被判刑。

雖然《港區國安法》三十九條明訂:「本法施行以後的行為,適用本法定罪處刑」,也就是此法「不溯既往」,中國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也稱《港區國安法》「追溯力問題的規定與國際上刑事法律通常的規定是一致的,就是不溯及既往。」

但起訴黎智英的控罪中,包括了《港區國安法》實行前黎智英的言行,甚至還有一四年雨傘運動的事蹟。而「屠龍小組」的作為雖然多是在《港區國安法》施行前,但當然擔心會像黎智英一樣被用過去的行為當做起訴的罪名。

在黎智英交保撤銷的案子上,當香港高院批准黎智英保釋後,中國大陸官方媒體、香港中共喉舌就把批准此案的法官當箭靶,《人民日報》還露骨威脅中國駐港國安公署「完全可以依法果斷出手介入此案」。

這種明目張瞻的威脅表明,如果終審法院逆反北京意旨、不撤銷黎智英保釋,就會動用國安法機制,直接介入,根本不理司法獨立、《基本法》中規範的終審權。

殺雞取卵毫不手軟

在國安法體制下,不只香港的「高度自治」已成笑話、空話,香港過去自豪的司法體系也無所遁逃於北京的掌握,對司法獨立的信心是香港可以成為全球金融中心的最重要因素。

過去,很多人說中國不會毀了香港這個金雞母,殺雞取卵對他沒好處,但過去一年來香港的經歷,說明了中國對香港絕不手軟。香港的慘痛經驗也是台灣要記取的歷史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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