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祥觀點:五權憲法不要成為五拳憲法

2020-12-1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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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權的司法院,經由大法官的任命,以及某些法官的悉意迎合,也已引發是否失去獨立地位而配合執政當局對付對手政黨的爭議。最顯明的一個事例是有關不當黨產條例釋憲案的決議,將顯有違憲之虞的行政權擴張的規定解釋為不違憲,就引起司法院是否仍為法治守護者的議論。果若如此,則司法權就成為執政當局痛擊在野黨的一個拳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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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具有制訂法律與審查預算的權力,在執政當局擁有穩定多數席次的情況下,極可能完全配合執政黨的黨意,制訂加強管治權力法律,甚至為在野黨量身製作有針對性的打擊性法律,如此一來,立法權難免變成支持執政當局侵犯人民權利與在野黨權益的幫手,用立法權遂行立法拳。這個拳頭揮出的力道特別強,且有長遠效用,讓不正法律發揮恆久效應。

行政權發揮拳頭作用更不用說了。執政黨獨攬行政權,在落實執政黨的政策以及分配國家資源之餘,由於可以依法行政,具有強制處分權,所以往往在政策與執行上過度使用權力,或者過當侵犯人民權利與在野勢力,而被視為揮拳漫無節度,超越依法行政的規範與常軌。更可議的是,一些獨立機關雖然寄身於行政院之下,但並非隸屬行政院,應獨立發揮職權,而不應受執政當局指使。但是,從中央選委會有關公投綁大選限制以及NCC不准中天續照,都讓人質疑其背離獨立精神而自廢武功,成為執政當局另一個拳頭,為其效犬馬之勞。行政權揮起來拳,就像重量級拳擊高手,力道很強,傷人很重。

五權憲法源自權力分立的概念,以免權力過度集中,造成權力的腐化與濫用,以致於侵害人民權利。民權的保障是其精髓所在,如果基於全面執政的便利,而將其中四權加上媒體第四權扭曲變形,分別向在野黨、民間社會以及人民揮拳打擊,讓五權變成五拳,那就是對民主的背棄與傷害,誠為受人民付託的執政黨所不該為。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前中央通訊社董事長,前中選會委員,本文原刊《美麗島電子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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