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信觀點:中天熄燈轉進新媒體幸甚,有線電視綠油油災難

2020-12-1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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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台換照被否決,12月11日以後將告別52頻道。(中天新聞臉書粉絲頁)

中天新聞台換照被否決,12月11日以後將告別52頻道。(中天新聞臉書粉絲頁)

北高行12/7駁回中天聲請假處分案,四大理由的基調竟是「有罪推定」而不是「無罪推定」。也就是說,北高行已經主觀地認定中天沒有遵行NCC的監督與管理,所以六年到期換照申請被NCC駁回,既然NCC已經駁回了,那麼中天的假處分聲請案自然不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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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理由主觀地認定中天會借假處分來逃避換照,中天已在網路YOUTUBE上頻報導新聞所以不會妨礙員工未來的工作權益,更何況中天還有綜合台與娛樂台可以繼續營運,不會影響到中天新聞報導,再說還有萬一中天勝訴還可以聲請國賠,所以北高行認定中天沒有聲請假處分保留52頻道的必要性。

四大理由一出法界學界譁然,主要的是原因是難道北高行忘記了行政法院任務不正是在憲法的根據下來保障民眾或機構的權益,特別是在行政機關執行過程出現了錯誤或迫害狀況時。顯然北高行審理法官真的忘了,中天之所以聲請假處分,正是因為11/18NCC以七比零一致通過不准中天換照案的審理過程出現程序上的瑕疪與行政上的專權,而此一重大決定已立即影響中天與收視民眾的權益(言論與、新聞自由及知的權利),更何況中天475位新聞專業工作馬上面對的就是工作權益能否繼續下去的急迫性。北高行竟然無視於這種關掉中天所造成的這些急迫性,反而接受了NCC律師的理由,斷然拒絕中天的聲請。

四大理由洋洋灑灑,反而凸顯了北高行審理法官對於媒體生態與內容產製的無知,完全為NCC關掉中天的決策「護航」。完全忘掉了要為受到NCC迫害而聲請假處分—維持暫時狀態—以利中天繼續爭取司法救濟與官司勝訴的機會。

四大理由處處推定中天「有罪」,特別是媒體應該受到國家監督,而這個推論就是中天應該接受NCC的監督與管理,當然就應接受NCC駁回換照的決定。同樣不顧NCC在聽證會與補件說明會上,根本不讓中天充分申辯,審理過程既不合程序與不合比例原則,還在NCC委員開會決定前臨時更改評分標準。北高行全然站在中天就是有罪來推定,那麼駁回中天的聲請當然是法官最合理的推斷,只是法官根本不管媒體本來就是扮演著第四權的角色,媒體的第四權最主要的監督對象就是政府,至於媒體的第四權不正是源於憲法中言論自由而發展出來的新聞自由。北高行以媒體應接受國家監督,根本就是抹殺了憲法所提示的言論自由,法官不在這一點上堅持,反過來要求新聞自由受到NCC打壓的中天來接受NCC的監督。這樣的裁決還值得尊重嗎?

從NCC頭一遭為中天換照辦了聽證會開始,處心積慮地就是要置中天於死地,聽證會上從三位主持人(NCC委員)立場已偏綠而且其中兩位還是反媒體壟斷與反旺中的大將,不但不必迴避,還可以直接質問中天高層,再說七位鑑定人更是NCC開出的人選(完全不接受中天所提的四位人選),結果是七人口徑一致質疑中天:違規次數太多、內控機制不佳、老板干預新聞人事與產製等等;部分鑑定人講完後即離席,而NCC事前根本沒有提供鑑定人的意見給中天,中天要求看資料以利答辯也被主持人回絕,完全不對等的議事操作,飽受外界批評,NCC趕緊再辦了補件說明會,只是關門不讓媒體採訪。最讓人詬病的還是臨時更改評分標準,根本就是為了讓中天過不了關而調整配分比例,NCC打從一開始根本就以「中天有罪必須除掉」來處理換照案,最後行政裁決駁回就更懸念,委員以七比零一致通過就是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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