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氣囊、火星塞都是他家發明!看BOSCH創辦人苦心規劃,如何讓富貴傳三代

2020-12-1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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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憑著一己之力,打造了BOSCH這個屹立140年以上的世界級工業王國(圖片來源:BOSCH官網)

羅伯特憑著一己之力,打造了BOSCH這個屹立140年以上的世界級工業王國(圖片來源:BOSCH官網)

作為全球最大的汽車零件供應商,德國大廠博世(Robert Bosch)歷史超過134年,2019年底,集團營收達777億歐元,全球員工達40萬人,交由專業經理人打理,創辦人家族沒有涉入日常營運。企業仍穩健成長,主要透過一個「三權分立」的體系,其中的基金會,便代表家族精神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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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創辦人羅伯特(Robert Bosch,1861-1942,以下稱老羅伯特)20歲即創業,一開始,他雖有家族財務支持,但萬事起頭難,老羅伯特仍備嘗艱辛;公司主要產品是裝置在汽車上的火星塞與相關汽車配件,直到發明高壓電火星塞、成為燃油車必要配件後,「BOSCH」商標正式躋身一流大廠供應商,草創企業開始獲致成功,並把營業據點擴展至英國、美國,企業進入快速發展期。(延伸閱讀:抱股票還是換現金?從德國第一豪門分家,了解富人想法跟你哪裡不一樣)

博世集團發明的安全氣囊,拯救無數生命。圖為第一代安全氣囊啟動裝置(圖片來源:BOSCH官網)
博世集團發明的安全氣囊,拯救無數生命。圖為第一代安全氣囊啟動裝置(圖片來源:BOSCH官網)

老羅伯特於26歲成婚,獨子羅伯特(編按:以下稱為大羅伯特,以便區分)隨即出生,老羅伯特與妻子安娜(Anna Kayser)共育有一子三女。創業20年後,企業快速成長到相當規模,20世紀初,博世員工已多達3千5百名;至1911年、老羅伯特50歲左右,德國國內政局動盪,且原來家族成員子女都已參與企業經營,老羅伯特開始考慮接班問題,規劃給長子大羅伯特接班。

然而在1913年,博世業績下滑,部份員工被解僱後引發罷工,導致工會與管理階層嚴重對立。這時,長子大羅伯特因罹患慢性病-多發性硬化症無法處理公務,老羅伯特的三個女兒雖參與企業經營,態度竟然是支持員工!當家族二代立場分明,與第一代有革命情感的高層間,彼此便有了心理隔閡,至此,家族成員全面接班博世,已不太可能落實。(延伸閱讀:從川普到拜登,每任美國總統都向他們借場地:世界飯店之王,為何富不過三代?)

此時有公司高層建議,以所有管理人員增加個人持股來過渡,公司法律顧問也建議,讓重要員工加碼持股,但是這個討論因為隔年爆發第一次世界大戰而被迫停止。一戰期間,德國經濟風雨飄搖、戰亂不斷,連企業經營權的持續性也堪慮,政經局勢相當不確定。

身為創辦人,老羅伯特此時思考的是,如何不讓外部政治力量干預營運,同時,他還要降低家族接班人準備未及,與企業經營須結合專業治理的現實,讓企業持續經營下去。

1917年一戰結束,老羅伯特隨即落實計畫:他將博世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由他個人持股51%,另外七位高階經理人共同持有餘下49%;按照章程,老羅伯特若因任何原因喪失治理能力,則七位高階經理人可收購其名下2%股權,確保公司控制權在信賴人手中,不致營運間斷。(延伸閱讀:2個敗家子,如何輸光100億家產?GUCCI豪門裡的爭產、偷情和暗殺,比電影更精彩)

羅伯特晚年,與斯圖加特公司總部大批員工合影(圖片來源:BOSCH官網)
事業有成的老羅伯特,晚年與大批員工合影(圖片來源:BOSCH官網)

這七位高層中,有五人在管理委員會,另外兩人跟老羅伯特共同組成監事會、監督營運。管理委員會五席中,有三位重要工程師,負責國內外重要產品及技術,另有一位銷售主管及一位會計師;三席監事中,創辦人老羅伯特自己及妻舅,與法律顧問則各占一席。

然而,又有三件事情接踵而來,迫使老羅伯特重新思考這個接班及企業永續的可行性。首先,培養多年的獨子大羅伯特本被視為接班人,他卻臥病在床多年,最終於30歲時英年早逝 (1891-1921),讓一切接班計畫重來。

第二,1927年時老羅伯特再婚,在他67歲晚年時,續弦瑪格麗特(Margarete Worz)又生下一男一女,老來得子,兒子同樣取名羅伯特(Robert Bosch,1927-2004,以下簡稱小羅伯特),看得出來他對親生兒子傳承遺志的渴望甚殷,然父子至此年紀相差甚遠,幼子血脈接班已不可能。(延伸閱讀:迪卡儂就是他家的!尹衍樑盟友、全球最神秘的家族企業,如何累積1兆資產?)

第三,當初七位高階經理人之中,部分已經過世,他發現部分股權落在原先高層的後代手中,這些人跟公司從無淵源、對業務不明究理,加上人多嘴雜,大家對於企業經營理念都不同,決策益發困難。

至1937年,這時兒子小羅伯特屆齡十歲,羅伯特也已高齡76歲,他決定推翻舊版員工持股方案、重新再來。這時老羅伯特力排眾議、獨資買回所有外部經理人持股,他個人成為博世唯一股東;同時把博世再次改制為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GmbH),儘管當時博世員工規模已超過1.8萬人,且買回股權協商過程複雜,他還是做出這個重大決定。不過在成為獨資企業之後,老羅伯特本人也僅擔任博世監事會主席、繼續監督公司,日常營運等重大事項,仍交給管理委員會決策。

改制完成後,老羅伯特訂定一份內容詳細的遺囑,明確設定繼任者選擇標準,以及公司未來的治理藍圖,稱為「博世憲法」,並將遺囑交由七個人見證執行。同時,他選定的這七個人,成立了遺囑管理委員會,其中包含了跟隨他三十年的私人秘書漢斯(Hans Walz,1883-1974)。

值得注意的是,前一次共同持有49%股權的七大高階經理股東,都沒有名列此次的遺囑管理委員名單,這無疑代表老羅伯特的想法:即前次分散持股的接班規劃,在時局變化後徹底失敗。後來這七位遺囑管理委員中,僅三人是博世高階經理人,另外四位皆是老羅伯特好友,與公司業務無關。(延伸閱讀:富人就是不一樣:大家拼命找翻倍標的,為什麼他們只想賺8%?)

在德國國運風雨飄搖的1942年,老羅伯特去世。遺囑管理委員會在其去世3年後,也就是二戰結束後,開始依照他的遺囑,重組了博世公司控股結構,正式建立博世集團的永續治理機制。

獲納粹德國頒發「勞動先鋒」獎章的羅伯特(圖片來源:BOSCH官網)
獲納粹德國頒發「勞動獎章」的老羅伯特(圖片來源:BOSCH官網)

依照新版傳承機制,博世集團的權力分配由4大板塊穿透:分別是「博世公司」、「家族控股公司」、「基金會」、「工業信託」,且博世集團的經營權,所有權以及控制權彼此分離,採取三權分立制度。

1964年,委員會將集團92%股份先轉移至博世資產管理公司,並最終改組成為博世基金會(Robert Bosch Stiftung);原始家族成員與博世集團,僅留下各7%與1%的持股,博世集團則維持私有不上市,整個重組作業為期超過20年。

雖然表面上,博世集團絕大部份持股為基金會所有,但這92%股權只能象徵基金會分配到大多數盈餘,無法參與公司決策;股東投票權仍舊屬於博世信託(92%)與博世家族成員(7%)。至於博世公司的管理責任,全由專業經理人承擔,家族成員不涉入。(延伸閱讀:小孩年滿15歲一律學會計、讀損益表!這個德國家族只用一招,讓公司興旺350年)

老羅伯特過世後,第一任執行長由當年的創辦人私人秘書漢斯擔任,每任執行長任期約十年,執行長任期內兼任管理委員會主席,亦兼任信託之管理夥伴之一,熟悉決策操作,管理委員會共有10名成員(註:德國董事會運作為兩會運作系統,分為管理委員會及監事會兩會,前者成員主要為管理團隊,後者通常為股東及銀行代表)。

依章程規定,執行長任期屆滿後轉任公司董事長,同時擔任監事會主席,亦兼任工業信託董事,監事會成員共13名。信託董事,基金會成員共9員,主要由家族委託人、社會賢達及退休的管理團隊擔任。為了讓四個機制運作流暢,家族掌門人為家族控股公司董事長,同時在監督委員會、信託及基金會各擔任一職。

至於工業信託,主要掌握博世投票權,董事會有限夥伴(LP)有八席,三席是高階經理人,兩席是公司監事會成員,三席屬於外部人士。管理夥伴(GP)有兩席,一席屬於公司監事會,一席是外部人士。工業信託主要在監督公司營運及決策,其成員與資深管理層及監理會成員重疊極高。

至於博世基金會,持有公司主要股權(92%)。身為非營利機構,基金會嚴格遵循創辦人遺囑,大力倡導社會民主,重視促進健康、教育、民族諒解等各方面社會事業發展。基金會以超過200名員工的人力,管理每年超過800個工作項目。而且此基金會非單純的救助金錢、物資而已,更多是國際交流,迄今,博世基金會總資助金額累計超過18億歐元,其中超過60%資助涉及國際事務。

當年長子大羅伯特臥病多年的痛苦經驗,讓老羅伯特心力交瘁,因此他生前對醫療投入大量心力,老羅伯特身後,博世基金會也投入重金在醫療研究。基金會管理的三大醫療研究機構:包括羅伯特博世醫院((Robert-Bosch Hospital,簡稱博世醫院)、瑪格麗菲舍爾・博世臨床醫學研究院(IKP,簡稱臨床研究院),和羅伯特·博世醫學史研究所(IGM,簡稱醫學史研究所)。

博世醫院是1936年,老羅伯特仍在世時,以私人身份成立。醫學史研究所原來是該醫院的醫學歷史研究中心,因老羅伯特對普通醫療保健史有濃厚興趣,所以獨立出來。這家機構管轄人類醫學史上最大的專業圖書館之一,擁有超過6萬5千冊藏書以及檔案館。至於臨床研究院於1973年開業,由老羅伯特長女捐贈,被公認為德國臨床藥理學領域規模最大的科學研究單位,主要關心腫瘤學和藥物遺傳學/藥物基因組學。

博世集團創辦人羅伯特極重視品質,圖為其在醫院留影(圖片來源:BOSCH官網)
博世集團創辦人老羅伯特極重視醫療發展,圖為其在醫院留影(圖片來源:BOSCH官網)

基金會和醫院的管理委員會,共同制定醫院的醫療、治療和護理政策,促進醫學研究,並為其他來源未提供的創新投資提供資金。醫學史研究所則一直與基金會,共同維護羅伯特·博世的遺產。

創辦人老羅伯特對家族成員與專業經理人接軌,兩次提出的機制設計,版本完全不同,對於博世集團來說,是重要轉捩點。在穩定的治理機制下,博世120年漫長的企業歷史期間,僅出現6位CEO(含創業者老羅伯特本人)。即使在2009年,因全球金融海嘯,面臨企業出現虧損的罕見窘境,博世仍毅然決然投資逾30億歐元研發費用,這筆巨資占當年集團營收比高達8%至9%,遠超過同業水準,不改德國工業研發大國的本色。在歷任CEO齊心經營下,博世藉由不斷的大型購併,事業領域已由起家的汽車科技,成為橫跨工業科技、消費性家電、能源與建築等四大領域的工業集團。(延伸閱讀:房子、股票分給家人就算傳承?錯!財務顧問嘆:「這樣做,再有錢也守不住!」)

博世家族後人(圖片來源:BOSCH官網)
博世家族後人(圖片來源:BOSCH官網)

學習點

同樣的故事,若發生在華人身上,會有什麼影響呢?首先,博世三權分立的模式比較適合成熟期的大型企業,尤其是沒有上市的私有獨資公司;對快速成長企業來說,面臨變動快速的環境,決策也得更快,集體決策反應太慢、不容易落實創新,且決策過程冗長,三權分立可能不適合。

再者,雖然博世看似三權分立,但實際上組成成員互相交叉,主要成員仍多半是內部人士,這會形成很強勢的內部文化;外來人士及外部不同意見,很難被採納或接受,形成封閉性的決策思維系統。

博世集團第三代BOSCH(圖片來源:新浪財經)
博世集團第三代、老羅伯特嫡孫Christof Bosch(圖片來源:新浪財經)

最後,筆者認為,在華人文化中,股權最好還是要分大小,還是要有人對重要決策負責、最終拍板。西方的合議制及民主投票制,套用在華人企業,尚未看到有民主投票及集體決策的成功案例。個人認為,在目前的華人文化發展階段,民主提票意見只能當參考,不能做實際決策。

最後,當家族後代成員不了解行業動態及企業經營精髓,便勢必無法為企業有效決策。若家族後代只能懷舊、講講歷史故事,就應該讓他們專心負責家族財富管理,或者利用家族品牌,拓展新事業或人脈。決定利用基金會控股,實質就是將家族股權所有權捐出公眾化,家族成員最多只能掌握投票權。

三權分立的概念,唯有在成熟的法治體系及成熟的企業運作下,才相對適合,並且可以守護家族精神,但是運用在華人世界,個人認為仍要選擇性採用,而且務必配合當地的法規及稅務實例。

可參考資料:蔡鴻青、企業發展研究中心 (2013),所有權、管理權與決策權分離的董事會治理決策。董事會評論,第二期,16-17。


作者為台灣董事學會發起人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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