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對香港「一國兩制白皮書」全文

2014-06-11 09:50

? 人氣

1.中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地區恢復行使主權。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2.恢復行使主權後,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在香港設立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權。

3.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現行的法律、法令、條例基本不變。

4.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主要官員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原香港政府各部門的公務、警務人員可予留任。特別行政區各機構也可聘請英國及其他外籍人士擔任顧問。

5.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保障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遷徙、通信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私人財產、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以及外來投資均受法律保護。

6.香港特別行政區仍為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

7.保持金融中心地位,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資金進出自由,港幣照常流通,自由兌換。

8.特別行政區財政保持獨立。

9.特別行政區可同英國建立互惠經濟關係。英國在香港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

10.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簽訂協議。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簽發出入香港的旅行證件。

11.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12.上述方針政策,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50年不變。

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會見來訪的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闡明了中國政府對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指出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1997年中國將收回香港。在這個前提下,中英兩國磋商解決香港如何過渡得好以及15年後香港怎麼辦的問題。這標誌著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拉開序幕。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政府經過22輪談判後,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中國政府還在聯合聲明中闡明以「十二條」為核心內容的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標誌著香港進入回歸祖國前的過渡期。在13年的過渡期內,中國政府堅定不移地遵循「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緊緊依靠香港同胞,堅決排除各種干擾,有條不紊地推進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各項準備工作。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決定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負責起草香港基本法。同年7月起草委員會開始工作,1990年2月完成起草任務,歷時四年零八個月。香港基本法的起草過程高度民主、開放,廣大香港同胞積極參與起草工作。在起草委員會59名委員中,來自香港各方面的人士有23名。起草委員會還委託香港委員在香港成立由180位各界人士組成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廣泛收集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1988年4月,起草委員會公佈香港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1989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香港基本法(草案),先後兩次在香港和內地廣泛徵求意見。香港和內地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參與討論,其中,僅香港人士就提出近8萬份意見和建議。香港基本法體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了廣大中華兒女的集體智慧。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