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紀宇專欄:「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表達的權利」有多困難?

2017-08-15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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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場集會引來了許多白人至上主義者(white supremacists,或白人民族主義者,white nationalists)、新納粹分子、三K黨(Ku Klux Klan)徒眾,許多看不下去他們醜態百出的群眾走上街頭反制,雙方劍拔張,警方緊急宣布集會非法,但已無法防止衝突爆發。12日當天下午,一名納粹分子開車撞入反制示威的民眾隊伍,1死19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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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自由聯盟的「公民」包含新納粹與三K黨嗎?

慘劇震撼美國社會,維吉尼亞州長麥考里夫(Terry McAuliff)與沙洛斯維市長塞納(Michael Signer)強硬表態,要那些白人至上主義者「滾回去」,並將矛頭指向去年競選期間不斷煽動種族仇恨、討好極右派民粹的川普總統。特別的是,向來被視為自由派堡壘、讓川普之流政客頭痛欲裂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這回也成為「被檢討」的對象。

這是因為沙洛斯維市政府原本否決「右派大團結」的集會申請,雙方鬧上法院,ACLU也動用經費與資源參與這場訴訟,但辯護的對象卻不是力抗極右派、新納粹的市政府,而是意識型態南轅北轍的集會主辦者。換言之, ACLU真的貫徹了「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表達的權利」的精神。

結果ACLU說服法官,市政府的禁令是根據「右派大團結」集會的意識型態,侵犯了主辦者的公民自由,違反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First Amendment)。集會如期登場,警方在最後一刻猛踩煞車也來不及了,釀成川普上台之後美國國內最嚴重的種族衝突。ACLU的一部分支持者對此很不諒解,甚至發動網路連署請願,要求ACLU「不要再保護仇恨言論」。

這並不是ACLU頭一回幫極右派、新納粹組織辯護,他們早在1970年代就接過類似的案子,引用的往往就是當年為民權運動辯護的法律條文。每一回遇到格外棘手的情況,ACLU都會特別聲明,儘管他們完會無法苟同對方的主張,多年以來不斷批判譴責,但還是要維護對方表達這些惡質主張的自由。

批評ACLU政策的人們認為,灌輸偏見、搧動仇恨、暗示暴力的言論沒有任何價值,保留其表達空間等於是讓它們披上「名正言順」的外衣,,給予它們擴大能見度、形成主流的機會。更何況這些言論很容易就會引發暴力與迫害,從夸夸其談高呼口號到開車衝撞人群,往往只有一線之隔。

但是以意識型態內容來做為「捍衛」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的先決條件,的確有其根本的矛盾與危險:哪些標準可以決定某種意識型態是否值得捍衛?何以見得仇恨言論等同於仇恨犯罪?為什麼我們可以剝奪特定人士或群體的表達權?誰來扮演審查者與封殺者?如何避免國家機器濫用權力壓制異議?

樂觀地想,一個媒體自由發展、選舉公平進行、政權受到制衡的國家,應該能夠吸納極端意識型態的衝擊,與其動員外力壓制而迫使其徒眾轉入地下、走向激進,不如讓它們公開接受「良幣驅逐劣幣」的命運,受它們威脅的普世價值將在錘鍊之後更顯美好。民主社會百花齊放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毒草蔓生的狀況,但因噎廢食只會讓社會付出更高昂的代價,為專制獨裁的幽靈帶來附身還魂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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