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祚來專欄:從鄧小平到習近平─中共為什麼要致劉曉波於死地?

2017-07-2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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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和平撤離廣場,還是劉曉波入獄後出獄,鄧小平均無意於置劉曉波於死地,鄧小平及其政治繼承人們用的方式是「嚴防死守」,他們不再想用天安門屠城的方式再次製造血案,因為,無論是國家社會,還是他們政治集團,都無法再次承受這樣的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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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與江澤民時代對劉曉波,相比後來胡溫時代對劉曉波零八憲章的處理,可能更「寬容」一些,譬如,他們看到了劉曉波等四君子在勸學生撤離廣場之時的影響與價值,在劉曉波「配合」官方說明廣場上並沒有見到「死人」之後,釋放了劉曉波,此後劉曉波仍然能夠出境。

而從劉曉波後來在臺灣出版的文字看,曉波對其配合中共的見證,有恥感,他沒有聽朋友勸說,通過政治庇護流亡國外,而是回到國內,繼續從事民主運動,某種意義上,他後續的政治行為,都在雪恥,他甚至「希望」有機會入獄,做一個純粹的極權國家的政治囚徒。

大的政治環境與背景還有:鄧小平晚年與江澤民接手政權之時,由於九十年代初的再一次開放,此時的鄧小平要防右,但主要是防止左。中國需要西方信任與市場進入,所以對劉曉波等異見分子並沒有嚴加迫害,所以劉曉波還是能夠在1993年自由出行澳大利亞與美國,並在境外接受紀錄「天安門」製作者的採訪。

某種意義上,劉曉波也是一位「黨主立憲」主義者,黨主立憲,或者讓中共自我覺悟,兌現歷史的承諾,和平轉型,這對於中國社會與中共本身,都是代價最小,但中共極端保守的意識形態無意於主動政改,1995年2月20日,劉曉波起草並與包遵信、王若水、陳子明、徐文立等共12人連署發表《反腐敗建議書——致八屆人大三次全會》, 5月,又和陳小平共同起草《汲取血的教訓推進民主與法治進程——「六四」六周年呼籲書》,並與14人發起連署,這一系列行動招致北京市公安局以「監視居住」的形式對其單獨關押,直到1996年1月才被釋放。

中國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零八憲章》起草人劉曉波因肝癌末期保外就醫。(美聯社)
中國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零八憲章》起草人劉曉波因肝癌末期才獲得保外就醫。(美聯社)

劉曉波第二次被捕:1996年8月,劉曉波與王希哲向國民黨和共產黨提出《對當前我國若干重大國是的意見》,包括兩岸統一的政治基礎問題、西藏問題、關於健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的問題、釣魚島問題等四項,就這麼提出一份和平的建議書,按中共自己的說法,屬於積極的、有建設性的政治文本,也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被處勞動教養三年。

這些相比零八憲章事件,儘管都屬政治打壓與迫害,但並沒有被抬升到一個令人不可思議的高度:這個高度當然就是成為國家公敵,顛覆國家政權罪。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鄧小平在八九屠城之後,還是有一份自信,對知識份子們的言論與追求,只要不至於引發「動亂」,在自己可控範圍內,都不會過於上綱上線,致異見者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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