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淑琴,全家9口人被殺7口,她被刺傷後從死人堆裏爬出。
姜根福(1929年12月20日-2007年),弟弟被日本兵摔死,母親因為反抗強姦而被開槍打死,父親被抓走,二姐因反抗強姦被刀劈死。
尚德義,1937年12月6日上午11時被日軍抓獲,同時與1000名以上的中國男子一起被機槍掃射,絕大多數當場死亡。他由於被屍體壓住暈倒而倖免於難。
伍正禧,在南京新華巷62號避難時,其二哥伍正保、大表哥雲館、三表哥三雲、表叔老王被抓走並槍殺。祖父被刀捅死,30歲的表娘被強姦。
邵翰珍,父親邵錦晴、祖父邵才潮和舅舅任發和被日軍槍殺。
皇甫澤生,保衛南京的一個士兵。被日軍俘獲後與幾百人一起,在板橋鎮一個山溝裏集體被日軍用機槍射殺。日軍在射殺後再用刺刀捅死倖存者。他和另一個重傷難友為僅存者。
孟憲梅,在淌水溝接水時,親眼看到日軍用多輛卡車把老百姓押到現在的漢中門新橋橋口下面用機槍射死。
陳光秀,在南京湯山鎮許巷村,父親被槍殺,包括弟弟在內的村里100多個年輕人被刺刀刺死。艾家四兄弟被扔到天空摔死。多名女性被強姦。母親因為父親和弟弟被殺導致憂鬱而死。
劉文靜,大方巷廣場集體屠殺(一百多人)見證人。
天津工商銀行退休職工、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劉鍾銘當年在南京一家商鋪當學徒,說道:「日本鬼子進城後見人就殺,城裡到處都是屍體,載著日本兵的汽車就從屍體上開過去。那個慘景,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日方的記錄和證言。
侵華日軍各級指揮機構當時的命令和軍官的記錄為直接物證:
攻占南京的日軍第6師團司令部曾接到命令:「不論婦女兒童,凡中國人一概都殺,房屋全部放火焚燒。」
日軍第16師團長中島今朝吾的日記中也記道:「大體上不保留俘虜,全部處理之。」
侵華日軍隨軍記者的報導、士兵的日記、證言也被列為南京大屠殺的證據:
侵入南京的日軍第6師團輜重第6聯隊小隊長高城守一日記中說,1937年12月14日,他看到南京下關江邊:「屍體像漂流的木頭被浪衝過來;在岸邊,重疊地堆積著的屍體一望無際。這些屍體可能有幾千、幾萬,數目大得很。」
日軍第16師團老兵東史郎的日記(《東史郎日記》)為重要實證,例如他在1937年12月21日的日記中寫道:「哭喊著的支那(中國)人被裝進郵袋中,西本(日本兵)點著了火,汽油一下子燃燒起來。就在這時袋子裏發出一種無法言狀的可怕的喊叫聲。袋中人用渾身的力氣使袋子跳了起來,自己滾動……手榴彈在水中爆炸了,水面一下子鼓了起來,然後平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