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裝在紐約:為台灣人高興的同時,請你想想他們如何走到今天這一步

2017-05-3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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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到今天,他終於不必再等下去,台灣人也不必再等下去。
 
D大法官會議24日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僅限異性結婚違憲,要求修正或制定法律讓同性平等,否則2年後同性可以依法登記結婚。申請人祁家威下午近7時也上台發表感言。(盧逸峰攝).JPG
祁家威。(盧逸峰攝)

說祁家威是爭取婚姻平權的領袖和靈魂,毫不為過。但是,你有沒有注意到,從1986年祁家威第一次提出結婚申請,到2013年他第三次提出申請,他得到的反饋並不一樣,最終的結果也不一樣。

1986年的祁家威,是孤獨的。孤立無援的他,沒有多少人支持,甚至也沒有多少人理解。而到了今天,他不再孤獨。他身後所依靠的,是整個台灣的同志社群,和全台灣所有有識之士的鼎力支持。
 
去年12月,在台北凱達格蘭大道舉辦的婚姻平權音樂會,一共有25萬人參加。台灣媒體說,這是延續幾十年,從1個人到25萬人的長跑。在這幾十年的時間裡,台灣社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台灣人的觀念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這就是我想說的第二點,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是觀念的勝利。

台灣人的觀念為什麼能發生變化呢?性別平等意識在全世界範圍內深入人心,婚姻平權運動在歐洲和美國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這是外因。但是,真正促動台灣人觀念發生變化的,是本土發生的幾件標誌性事件。
 
第一件事,是2000年4月20日,15歲的初三男生葉永鋕的離奇死亡。他在上課時提前五分鐘請假上廁所,被同學發現的時候,已經倒在廁所的血泊裡不省人事。
 
由於案發現場被學校破壞,葉永誌的死亡原因至今沒有查明。但是在調查中,大家發現葉永鋕因為行為舉止女性化,而在中學三年裡一直飽受同學的歧視和凌辱,被嘲笑是娘娘腔,還曾經被要求脫褲子驗明正身。生活在巨大恐懼之中的他,甚至都不敢在有人的時候去上廁所,或者只能被迫去上女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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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永鋕的死震動了整個台灣社會,台灣的教育部門開始在學校裡推動「反性別暴力」運動,提出要消除刻板印象,尊重不同性傾向和性別特質的人。
 
性別平等的意識,從那個時候開始深入了台灣人的心裡。2004年,醞釀了十多年的「性別教育平等法」順利通過,這部法律的總則裡說,「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2000年以後接受了性別平等教育的那一代少年人,到今天正好成長為台灣社會的中堅。
 
有民調發現,在今天20歲到29歲的年輕人裡,支持婚姻平權的比例超過八成,因為這是他們從小就被教育要相信的價值 - 這是教育的偉大力量,教育帶來觀念的改變。
 
葉永鋕的母親陳君汝原本只是一個普通的農婦,在兒子死去後她展現了堅強和偉大的一面,堅持上訴,最終讓法院改判學校主管「業務過失致死罪」。陳君汝後來還參加了高雄的同志驕傲遊行,她對著遊行的孩子們大聲喊,「孩子們,要做自己!天地創造你們這樣一個人,一定有一道曙光讓你們去爭取人權!」
 
第二件事,是2016年,台灣大學的退休法語教師,68歲的法國人畢安生,因為他的台灣同性伴侶癌症去世,而鬱鬱寡歡墜樓身亡。這件事同樣引發了廣泛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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