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目標正確不能做為手段任意性的藉口。

2017-06-01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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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以同意同婚存在而引以為傲的民主法治國家,有關人民基本權利爭議事項,還能走回速審速結的老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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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謂的「 全校協等團體 」 ,我們期待其告知全國,爾等會員人數若干?自爾等團體成立以來,對教育、對國家有何「 實質且正面 」貢獻?身為教育工作者,我們洗耳恭聽、願聞其詳!

至於有關邱署長的構想,上面對全校協等的回應,除了第五點之外,也一併適用於署長。除此,為尊重署長的教育專業,我們再提出兩點意見以供署長夜深面對自己時參考:

一、臺灣社會眼下沒有所謂公正第三者!如果有,只存在書上、夢裡、思覺失調患者的腦波流動時。署長以為然否?

二、對署長「 下一學年度,將首度啟動「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引進公正、專業的第三方力量,避免教評會『師師相護』 」的構想,我們只想提醒署長,在臺灣,成立委員會的目的就是不負責任的開始!近二十年來多如牛毛的各形各色委員會哪個做出了卓越貢獻?哪個又得以善終?蔡政府執政後在各部會裡成立的委員會還少嗎?都解決了什麼問題?署長是知識分子,是讀書人,要有風骨,萬萬不可隨波逐流而同流合污。

走筆至此,對全教產聲明中的 「 教評會組成是教育專業範疇,削減教評會教育專業人員的比例,等同於將教評會去教育專業化,全教產將誓死捍衛教評會的專業人員比例,不容非教育專業干預教育專業。」還能稍感: 「德不孤,必有鄰」的欣慰!

*作者為一群基層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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