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目標正確不能做為手段任意性的藉口。

2017-06-01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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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舉行「汰除不適任教師要行動」記者會。(盧逸峰攝)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舉行「汰除不適任教師要行動」記者會。(盧逸峰攝)

我們絕對支持及肯定國教署長邱乾國先生 「 讓不適任教師退場,就是救孩子 」的立場。但我們礙難同意「 引進公正、專業的第三方力量 」捨正道而弗由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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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體均大幅報導有關 「 全校協、全家盟等十個教育團體(5月25日)希望降低教評會內的教師比例,讓不適任教師盡速退場」的新聞。

而國教署長邱乾國先生在接受 「親子天下雜誌 」專訪時除了以自身經驗感念 「 師恩浩蕩、惠我良多 」之外,也對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提出以下看法:

「過往學校在處理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體罰、霸凌甚至性侵學生的不適任老師,雖然有校內的審查機制與流程,但參與的老師、校長們可能基於同事情誼,發生教師評審委員會(簡稱教評會)內「師師相護」的情形,最後這些不適任教師頂多被記過或調往他校,還是留在教室裡,繼續教著學生,這個現象一直被外界所詬病。」

針對 「 全校協、全家盟等十個教育團體希望降低教評會內的教師比例,讓不適任教師盡速退場。 」的說法我們一點都不陌生,因為這樣的內容立即喚起教師們有關 「 人本教育 」等所有單位協會對教育的傷害至今餘毒猶存的痛苦體會,而全校協等團體的 「降低教評會內教師比例 」的主張,我們有以下幾點意見:

一、值此資訊取得容易、流動快速的時代,一段影片、錄音、對話上傳媒體,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立即讓所有真相無所遁形,教師代表人數多寡能顛倒是非黑白嗎?教師不是政治人物,不是以說謊為常業者,請勿污名教師人格尊嚴!

二、教育事業是專業!從事教職者除了基本高人一等的學識能力之外,從教育理論、教學理論、各科教材教法、輔導諮商、行為改變技術、心理學、法學、養成過程和律師、會計師、土木技師、藥師、醫師相同,都是 「 師」 字輩!以上各專業團體工會內難道也有其他職業別可以指手劃腳、生殺予奪的空間?

三、教師教學對象是來自不同家庭的個體,在教育現場瞬息萬變的情境中,很難有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標準SOP教學與輔導技術可言。一個教育門外漢如何就不同的 「 人、時、地、事、物」 交錯下的情境做 「 事後的先見之明」自以為是的判斷?僅就教育界內而言,指東畫西者常常是自視過高者,而真正經驗豐富且作育英才無數者卻常常是謙沖自持的。說話大聲不見得有理有據,說話大聲的門外漢只是自曝其短、越俎代庖而已。

四、該所謂全校協等團體的處理一位不適任教師需耗費平均6-10年的不滿,站在受害家長的立場我們能理解,但事涉一個公民的人格尊嚴與生存權利,難道不該謹慎為之?別忘了,許多輿論與正義使者在攻擊無辜教師時是聲色俱厲又萬箭穿心,但事過境遷還當事人清白時,這些團體、媒體們連在小巷裡道歉的起碼懺悔都做不到。

一個以同意同婚存在而引以為傲的民主法治國家,有關人民基本權利爭議事項,還能走回速審速結的老路嗎?

五、所謂的「 全校協等團體 」 ,我們期待其告知全國,爾等會員人數若干?自爾等團體成立以來,對教育、對國家有何「 實質且正面 」貢獻?身為教育工作者,我們洗耳恭聽、願聞其詳!

至於有關邱署長的構想,上面對全校協等的回應,除了第五點之外,也一併適用於署長。除此,為尊重署長的教育專業,我們再提出兩點意見以供署長夜深面對自己時參考:

一、臺灣社會眼下沒有所謂公正第三者!如果有,只存在書上、夢裡、思覺失調患者的腦波流動時。署長以為然否?

二、對署長「 下一學年度,將首度啟動「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引進公正、專業的第三方力量,避免教評會『師師相護』 」的構想,我們只想提醒署長,在臺灣,成立委員會的目的就是不負責任的開始!近二十年來多如牛毛的各形各色委員會哪個做出了卓越貢獻?哪個又得以善終?蔡政府執政後在各部會裡成立的委員會還少嗎?都解決了什麼問題?署長是知識分子,是讀書人,要有風骨,萬萬不可隨波逐流而同流合污。

走筆至此,對全教產聲明中的 「 教評會組成是教育專業範疇,削減教評會教育專業人員的比例,等同於將教評會去教育專業化,全教產將誓死捍衛教評會的專業人員比例,不容非教育專業干預教育專業。」還能稍感: 「德不孤,必有鄰」的欣慰!

*作者為一群基層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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