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悲歌─法律篇》「打官司要8萬、賠償才1萬元」創作者遇侵權無力又心酸

2017-04-2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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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熟悉創作圈生態的律師蔣昕佑也指出,現行雖有法扶基金會,但要申請法扶,委託人的家庭狀況、資產、收入、可支配所得都要符合條件才會補助,不見得所有創作人都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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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6-台北市漫畫同業工會理事長鍾孟舜-法律顧問蔣昕佑-吳尚軒著作權專題配圖-取自鍾孟舜臉書
律師蔣昕佑(右)也指出,現行雖有法扶基金會,但要申請法扶,委託人的家庭狀況、資產、收入、可支配所得都要符合條件才會補助,不見得所有創作人都能適用。(取自鍾孟舜臉書)

有出版業界人士表示,文字創作者沒有職業工會或者類似的組織,只能自己單打獨鬥,因為文字相較於音樂、漫畫,是較為個人的圈子。而遭遇侵權或合約糾紛時,小說產業在台灣規模太小,很難有經紀人、經紀公司代為處理,只能由創作者自力救濟,但複雜的偵查、司法程序,常讓還要努力筆耕維持生計的創作者卻步。

蔣昕佑受鍾孟舜所託擔任漫畫工會法律顧問,接觸創作人經驗豐富。他說明,大部分受到侵權的情況,有委任律師時的救濟程序就如一般報案,會先委託律師整理資料交由地檢署,地檢署再交付給警政署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處理(原保智大隊)處理,待警方完成調查後,由檢方決定是否起訴。

涉及刑事責任 可以直接報案

蔣昕佑也說明,如果涉及刑事責任,雖然可以直接向轄區派出所之警察報案,但並不建議,一般警察並不專門調查智財刑事案件,如果加上案件輾轉往返的時間,調查時間可能會拖很久。

而著作權侵權又分為刑事責任跟民事責任,蔣昕佑解釋,上述程序是刑事案件的作法,如果單純只告要求賠錢的民事,就會委託律師直接向法院提告。但因為只提民事的話,就無法交由警方、公權力進行偵查,受害人要自己負責蒐證、舉證,耗用的時間、心力太多,也可能缺乏管道跟強制力,因此有些律師會建議,如果在一開始證據搜集有困難時,可以先提刑事告訴,如起訴,再提起附帶民事之訴訟。

過程約5、6個月 請律師才免得路程往返

談到走司法途徑,創作人最顧忌的往往是律師費用與訴訟時間,而究竟請律師打官司的成本如何?蔣昕佑分析,律師為偵查庭告訴代理人的行情,台北地區一般約是約5到8萬,內容包含從向檢察官報案到偵結,檢察官決定起訴或不起訴,這個過程大概要花5、6個月。進入一審後又是另一個case,金額也差不多8萬左右,而起訴到一審結束,一般要花8個月到1年時間。至於進入二審後,則都與一審差不多,律師費約8萬,所需時間也落在8個月到1年之間。蔣指出,這部分只是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部分都還要另外算。

總體而論,光是從報案到一審終結,便須花約莫1年到1年半的時間。而蔣昕佑也強調,上述費用只是一般的訴訟行情,若是案件複雜且專業的著作權訴訟,費用會比這個數字更高,10萬以上都有可能。且時間方面,若對方也請律師拖延,讓抗辯過程複雜化,法官需要大量調查證據,屆時訴訟時間更是難以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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