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案宣判》 開槍白人警官獲不起訴

2014-11-2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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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家人提供的布朗照片


密州州長尼克森(Jay Nixon)則於聲明承諾,他會「盡其能力地保護人民的安全,以及發聲的權利。」尼克森表示,聖路易斯郡大陪審團的12名男女已經完成他們的工作,但「我們還有更多工作」,從過去4個月中學得教訓,建造一個更安全、強健也更團結的社群。


同時,支持威爾森的臉書粉絲頁「我支持達倫威爾森」對此表示慶賀。貼文中表示,對此事件的所有參與者來說,走到這一步前歷經了漫漫長路。貼文對所有支持威爾森警員的人表示謝意,也對佛格森所有警察、第一線人員、消防員、軍人與執勤人員致敬,「同時,我們也向所有對判決感到失望的人表達關心及支持。」


倡議公民自由的非營利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聲明則指出,這起判決並未否認布朗的悲劇,是全國警力對有色人種過度執法之趨勢的一個部分。在許多案例中,該警員與警方皆不需負起責任。聲明表示,雖然許多警員執法適宜,許多有色族群面對當地執法人員時面臨的落差與不尊重,仍然需要正面處理。


密州警方致命槍擊少受起訴


24日的這起判決並非特例。根據密蘇里大學聖路易斯分校犯罪學家克林格(David Klinger)彙整的資料,不包括佛格森警察與其他執法單位的致命案例,聖路易斯郡警於2004-2014年間便曾涉入14起致命槍擊案中。其中許多案件於警政單位及當地檢察官辦公室便被視為合理,並未送交大陪審團審理。


聖路易斯市數據也顯示,2003-2012年間共有39人被警員射殺,只有1名警員因此被起訴,後來也獲判無罪。聖路易斯大學法學院刑事程序專家戈德曼(Roger Goldman)表示,密蘇里這樣的法制賦予警員很大的開槍空間。只要他們「合理相信」他們的「目標」犯下或有意欲犯下重罪,便可使用致命武力加以干涉。


消息指出,於警界累積8年經驗的威爾森已與相關官員進入離職談判的最終階段。先前,已有消息表示威爾森願意辭職以撫平外界壓力,保護警察同事。但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法律分析師卡倫(Paul Callan)也表示,如果威爾森希望續職,他將得到警察工會的支持。卡倫說,威爾森在密蘇里州法下享有這樣的權利,「警局不能因為他不受歡迎就開除他。」



在裁決正式宣布前,布朗家人已發布聲明要求「4分半鐘的靜默,回憶我們為何在此發聲。」聲明寫道,「我們不是為了暴力而來,而是為了紀念我們的兒子,為了保護所有的孩子,為了支持公眾的正義與平等,也為了確保這個國家所有黑棕膚色的男人、女人與孩子,都不會因為膚色而遭貶抑。」


郡警長也於晚間稍早聲明警方已做好應對準備,「我們主要的職責是保護公民的生命及財產,我們也只會這麼做。」17日,密州州長尼克森已宣布全州進入緊急狀態,倘若發生大規模抗議事件,將由聖路易斯郡警維持秩序,也授權國民兵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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