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從香港普選之爭看兩岸「統一」之難

2014-04-25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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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普選應有什麼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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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香港普選確應有底線。真正的底線只需一個就夠了,就是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英聯合聲明》而制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這樣一個國際化大都市,還應該學習借鑒國際上公認的自由公平公正等選舉規則。更重要的是,對於普選程式的爭議,對具體某一候選人,不應隨便貼「政治化」標籤。不管哪位港人,不管他反對誰,即便像何俊仁所言「與中央互為對手」,或喬曉陽所言「群起而攻」,只要言行符合有關法律,就是合法的「反對派」,就不應被視作「另類」,更不應視其為「敵對勢力」。否則就是踐踏《基本法》有關保護民權的條文及原則的尊嚴,就是自毀公信力(筆者在《誰是中共最危險的敵對勢力》一文中有過相關論述)。在基本法面前,中央與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港府與香港選民,執政者與「反對派」,法律地位其實都是平等的,守法的義務和責任是一樣的。即便中共至今還不設憲法法院,害怕憲法訴訟,甚至連「憲政」、「憲制」都還是「敏感詞」。在事實與真理面前,大家更是平等的(前文已論,中央並不「絕對正確」,筆者還曾著文《學會與「反對勢力」平起平坐》)。如果到某一天,你定要說香港普選出的特首屬「對抗中央」者予以否決,那香港人又何嘗不可以批評你「中央」漠視香港主流民意?別忘了,在一個法治憲政國家,中央的統治權威,來自於包括香港在內的各地人民的授權!

可以肯定,有著自由與法治理念的香港人如能一人一票,不會選出明明說了謊卻死皮賴臉、明明做錯事卻死不道歉的政客,不會選出連國籍、連政治身份都不敢亮明的政客,更絕不會選出老婆子女財產都已轉移國外的裸官。這些人才真正夠不上「愛國愛港」的資格。喬、李兩位先生認為,如選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當行政長官,屆時中央與特區關係必然劍拔弩張,香港和內地的密切聯繫必然嚴重損害,香港社會內部也必然嚴重撕裂。先別論這是不是恐嚇,只是請問,如今2012年選委會「小圈子」選定的聽命于中央的梁振英,其公信力、管治能力與公眾支持度又怎麼樣?他上臺後香港社會是更和諧了,還是被撕裂了?

香港普選爭議的實質是什麼

香港普選爭議的實質,就是在既有的法律「明規則」之上,摒棄先進政治文明所應有的自由、公平、包容精神,以政治「潛規則」劃線,單方另設所謂「前提」或「底線」,以實現中共對香港特首選舉的法外操控,而這種操控引發了港人的不滿。它是中共僵化官僚的「只有自己人靠得住」的偏狹的「政治小圈子」心態和「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敵我鬥爭思維在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上的集中表現,歸根結底是對自己奉行著的「一套」 的不自信,也是對國際公認文明規則的恐懼——其實在藏、維等少數民族問題以及國內別的批評反對者身上又何嘗不是如此?同時,它也是類似于在大陸強搞「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或司法領域強推「三個至上」( 指胡錦濤的「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之類的「和稀泥」心態在香港政制問題上的翻版,也是權大於法、黨大於法的慣常做派在香港的延伸,它必然產生諸多邏輯矛盾與現實矛盾,也是註定不會成功的,只會引發更多的質疑與社會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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