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從經濟學角度回應馬總統的談話

2014-03-24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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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業據點呈現方面,台灣有56項產業是以沒有限制的方式開放,即讓中資可以來台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反之對方只開放39項產業可以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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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等的案例還包括中國針對糧食等產品是採65%控股方式,台灣則屬沒有限制的開放。不對等的另一案例是中國在許多產業的開放有限制地區,如金融業和海洋運輸服務業只在福建、醫療照護只在福建和廣東。台灣則是全國開放。上述的不對等就會造成負面的影響衝擊。

3.服貿與貨貿何者為先

「先服貿再貨貿」與「先貨貿再服貿」對台灣的經濟影響不同。以中國和其他國家所簽定的貿易自由化案例而言,有11個國家是貨貿與服貿一起簽定,有5個國家是「先貨貿再服貿」,為何只有台灣是「先服貿再貨貿」? 「先服貿再貨貿」會讓中資透過服貿先控制國內市場之流通(或市場power),接著再透過貨貿將商品(或原料)進口至國內,影響衝擊較大。

最後要特別說明的是,從經濟學的角度看貿易自由化,其必有得有失,現在主要問題在於政府只說明瞭「得」的部分,如說明GDP會成長或那產業會獲利,但從不告訴人民那些產業會損失?尤其是在所得差距和就業市場方面。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得失影響更會比台灣和其他國家簽署FTA的影響,因為其中已牽涉到兩岸文化、語言及政治等因素所造成的複雜影響,解決之道就是將資訊透明而因應策略清楚,否則將難以說明人民支持。

*作者為台灣守護民主平臺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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