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民費爆弊 總長等高階將領集體自肥

2014-04-1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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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信函更指明,當時軍事安全處副處長趙建中利用軍事安全處的保密經費與軍事安全總隊台北站的諮詢經費,由處長鄭昇陽負責楊天嘯上將部分,趙建中則負責王明我部分進行回沖公款,以不法方式挪支補回,讓長官回補的金額降低。


對於檢舉的內容,現任國防大學政戰主任的鄭昇陽表示,絕無此事,這根本是惡意栽贓的指控,當時負責處理磐安專案的(包括趙建中在內)人員都知道,製造假的領據是要吃官司的,犯不著為了處理事情,最後連自已的終身俸都賠進去,損人不利已,因為偽造領據不可能隱瞞得住。


自認沒錯 陳國祥堅不繳錢

據指出,曾領取兩個月8萬元保防安全費用的前總政戰局長陳國祥上將,在接受監委約詢時表達,在離開局長職務前,他的辦公室主任與參謀人員帶著8萬元保防安全費用的領據與名冊,詢問軍事安全處長張建歐是否入檔存查,還是列為局長辦公室移交的檔案,當時張回答此經費「不留單據、不留名冊」,可自行銷毀,因此單據早己銷毀。陳國祥表明,若現在再補單據就是陷他不義,若自行繳回8萬元保防安全費用,那就代表默認都是作假,因此堅持不繳回的立場。


當時監委認為陳國祥幕僚可能是受到長官的權勢壓迫,在約詢陳幕僚人員時,就以總統馬英九在台北市長特別費中余文的案例提醒,若替長官作不實的證詞吃虧的是自己,但這些幕僚人員的說詞與陳國祥一致,而張建歐也證明確有其事,因此監委只要求國防部還是要追回公款。

據指出,陳國祥的部分是以張建歐行政處理疏失造成,最後由張建歐承擔繳回8萬元,由於張建歐是業管單位,承擔必須繳回的公款共91萬元,因數目不少,經協商後分3期歸還。雖然全案差額都已繳回,但軍方內部還是質疑補單據有黑幕,目前檢方正查閱資料深入了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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