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當民主剝奪自由,你調整跪姿,還是起身反抗?

2020-01-0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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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民主防衛機制」賦予了民主戰鬥性格,自由與人權就不免遭到「民主審查」,問題在於,誰畫紅線?紅線又應該怎麼畫,才能確保「民主防衛機制」不至於傷害自由與人權?為什麼德國人做得到?因為德國優異的司法機制確保了分寸的拿捏,謹守民主戰鬥性下的自我克制,而這需要司法人員與整個社會在憲法民主精神上成熟並一致的養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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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配嗎?偽知識份子充斥的台灣社會配嗎?

在台灣,光是標榜「民主防衛機制」的一般解釋,就很可笑了。論者曰:民主是言論自由的前提,因此畫出言論自由紅線的最高原則,是維護民主政體。

鬼扯。正論應為,言論自由的尺度是檢視民主政體是否真民主的的標準,言論自由才是最高原則。這才是貨真價實的自由主義與民主精神。儘管,我對此「正論」深刻懷疑,但最起碼還知道傳統西方自由主義將重點劃在哪裡。

上述靈魂拷問,若問「覺青」的偶像,民進黨自我粉飾的樣板鄭南榕,他肯定毫不遲疑回答 —— 自由比民主重要。而背棄鄭南榕的,也正是高捧鄭南榕的同一批人。

用科學一點的邏輯檢驗之,百分百的言論自由是沒有作弊空間的,但所謂「民主政體」卻可有各種解釋。當一個自由民主信徒質問「是誰,在封殺台灣人的言論自由」時,「封殺言論自由」即為「事實」,而「民主防衛機制」則為剝奪言論自由的「口實」。

說到底,蘇宏達針對前故宮院長公開闡述的政策作出批評,傷害「民主政體」了嗎?台灣人民不可批評公共政策了嗎?一旦「民主防衛機制」成為當權者打壓異見的工具,這不是法西斯,又是什麼?不正好與德國「民主防衛機制」的初衷相扞格嗎?

最後看看台灣奇妙之司法吧。

在蘇案中,警察偵訊蘇宏達乃受調查局之指示,請問,檢察官在哪裡?依職權,檢察官才是偵查主體,調查局不必受檢察官指揮,令警察偵訊人民是對的嗎?還是我誤會了什麼?根據「桃園市調處」解釋,其處網路巡查一旦發現「疑似違法跡象」,即通知南港警察分局前往調查,而「網巡僅是發掘可能有疑慮或觸法的言論,並沒有具體指涉發文者有無違法」。再問一次,偵查主體檢察官在哪裡?

其餘蘇案的司法漏洞,案件過期,違法訊問,警調分際,已有輿論質疑之,此不贅述,但台灣司法機關的混亂,濫權與隨意,透過此案一覽無遺。這種司法水準,還想仿效德國「民主防衛機制」?

於此向民主自由人權的真信眾喊話,你們的論敵,就是高唱「民主防衛機制」的那批人。扛著民主反民主已是當朝顯學,當全球都有向右轉的趨勢時,假民主價值工具勢將激增,真正受到傷害的不是堅拒西方價值的人群,而是堅持傳統西方價值的信眾。

像我們這種被貼上親中反民主標籤的人,早就準備好收法院傳票了,但你們可能還心存僥倖,以為火燒不到崇尚自由價值的民主人士。醒醒吧,真自由主義者恐怕才是最明顯的標靶。

要不就調整跪姿,要不就起身反抗。被「民主」剝奪自由,在當下台灣真的一點都不奇怪。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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