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能註冊專利嗎:《生物之書》書摘(1)

2016-12-11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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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以含有BRCA1(乳腺癌易感基因)的人類基因申請專利敗訴。這項判決可能會影響許多以自然界產物為標的的專利申請案,包過從植物、人類或動物的蛋白質,及土壤或海洋微生物體內分離出來的物質。(時報出版提供)

2013 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以含有BRCA1(乳腺癌易感基因)的人類基因申請專利敗訴。這項判決可能會影響許多以自然界產物為標的的專利申請案,包過從植物、人類或動物的蛋白質,及土壤或海洋微生物體內分離出來的物質。(時報出版提供)

西元198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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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能註冊專利嗎

路易斯.巴斯德(Louis Pasteur,1822~1895 年)

阿南達.查克拉巴蒂(Ananda Chakrabarty,1938 年生)

長久以來,研究石油化學工業的科學家一直知道細菌能夠透過新陳代謝,將碳氫化合物轉變簡單、無害的物質。沒有任何單一細菌品系能夠代謝原油中所有的碳氫化合物,既然如此,漏油事件發生時,就必須動用許多不同品系的細菌。這些品系的細菌並非全都有能力生活在不同的環境中,有時彼此之間還得互相競爭,新陳代謝的效率因而降低。

1971 年,任職於通用電力公司的印度裔美國微生物學家阿南達.查克拉巴蒂發現質體能夠降解原油。而這些質體能夠送入假單胞菌(Pseudomonos),以基因工程製造出自然界不存在的細菌。相較於早先用來分解石油的四種細菌,這種能夠「吃油」的新細菌,分解原油的速度比它們加總起來的速度還要快上好幾倍,也能分解典型漏油事件中2/3 以上的碳氫化合物。不過,現在暫且先不談它的效率,生物能夠註冊專利嗎?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項:「為促進科學和有用的藝術發展⋯⋯」賦予人民註冊專利的權利,專利發明人擁有一定時間的專利壟斷權,壟斷其過後則必須與大眾分享該項發明。1873 年,路易斯.巴斯德以純化過後的酵母菌申請專利成功。1930 年成立的《植物專利法》(Plant Patent Act),目的在於保護以植物為對象的農業創新發明,代表植物是個例外,發明人可以以植物來申請專利。1980 年,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委員希尼.戴蒙反對以上述「吃油」假單孢菌申請專利的意圖,他認為,細菌是自然界的產物。

1980 年,美國最高法院調查戴蒙和查克拉巴蒂的案件之後,以五比四的投票結果認定「就專利法設定的目的而嚴,微生物是生物,這一點並不具法律意義」,以及「太陽底下的任何人造事物都可以申請專利」。這項指標性的判決誕生之後,開始出現大量有關生物科技的專利申請,包括史上第一隻基因轉殖鼠:哈佛鼠(Harvard Mouse,1988 年);基因改造作物(1990 年)。加拿大政府禁止

以較高等的生命來申請專利,例如鼠。但2013 年6 月美國最高法院判決,自然發生的DNA 序列不可用以申請專利。

西元1832 年

《解剖法》

羅伯特.諾克斯(Robert Knox,1791~1862 年)

威廉.布克(William Burke,1792~1829 年)

1828 年,威廉.布克和威廉.海爾猶如兩隻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然而他們對於後世的解剖學發展,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1832 年之前,英國和蘇格蘭兩地的醫學院及解剖實驗室,都極度缺乏最主要的教材:解剖用的屍體。對解剖持反對意見的教會主張人死後進入天堂,必須要保留完整的屍體。

1751 年,英國議會通過《謀殺法》,嚴格限制只有判處解剖死刑的謀殺犯,其大體才能夠合法解剖,醫學院也因此每年可分配到一具屍體作為解剖教學之用。然而,這樣的屍體供應量仍遠趕不上需求。

1810 年,解剖學會成立,學會成員皆為解剖學家、外科醫生和生理學家,幾乎全是上流社會的權貴人士。他們要求能夠接收囚犯工廠裡的窮人無名屍,社會上充斥著窮人強烈的抗議聲浪,這樣要求因而被駁回。為了滿足對屍體的需求,解剖學家轉而向盜墓業者收購屍體,完全不過問屍體的來源。

盜屍現象猖狂,死者下葬後,家人不得不派人看守墓園,以免成為盜墓人的目標。

布克和海爾想出一個更直接、更簡單的方法可以獲得屍體。他們在愛丁堡展開事業,一共謀殺16人,並把這些人的屍體全賣給聲望崇高的外科醫生、解剖學家羅伯特.諾克斯醫生,諾克斯是當時愛丁堡最受歡迎的私人解剖講師。遭逮捕後,海爾得到機會可以轉為「汙點證人」,於是背叛同伴,獲得不起訴處分。布克則被送上絞刑臺,死後屍體被公開解剖,他的骨骼標本目前仍陳列在愛丁堡大學的解剖博物館。布克在自白時發誓,諾克斯並不知道屍體的來源,因此諾克斯也得不起訴處分,而他在愛丁堡風靡一時的事業也就此中斷。這些謀殺醜聞導致英國議會在1832 年通過《解剖法》,使醫生、教授解剖學的教師和醫學院學生都能藉著經由合法途徑獲得捐贈,或由官方分發屍體。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生物之書》,作者為麥可‧傑拉德(Michael C. Gerald),康乃狄克大學藥學系榮譽教授,曾擔任該學院院長,亦曾任俄亥俄州州立大學藥學系教授、藥學院副院長、世界衛生組織顧問、援助慈善組織董事。發表上百篇期刊論文並撰有六本著書,包括《藥物之書》(The Drug Book)、《阿嘉莎‧克莉絲蒂的毒筆》(The Poisonous Pen of Agatha Christie)、《處方用藥完全入門指南》(The Complete idiot’s Guide to Prescription Drugs)。他與本書共同作者、妻子葛羅莉亞,居住在美國康乃狄克州史托斯曼斯菲爾德鎮。

《生物之書》封面。  (時報出版提供)
《生物之書》封面。 (時報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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