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問「接不接受200萬和解金?」 小燈泡媽媽:不該讓被害人家屬面對媒體

2016-11-25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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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左)談到自己親身經歷,包括曾被媒體問要不要接受被告200萬元和解金,王認為,不該認受害人面對類似的詢問,未來司法改革,應思考如何保護被害人家屬。(資料照,取自小燈泡媽媽臉書)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左)談到自己親身經歷,包括曾被媒體問要不要接受被告200萬元和解金,王認為,不該認受害人面對類似的詢問,未來司法改革,應思考如何保護被害人家屬。(資料照,取自小燈泡媽媽臉書)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25日舉行首次會議,據轉述,「小燈泡媽媽」王婉諭談到自己親身經歷,包括曾被媒體問要不要接受被告200萬元和解金,王認為,不該認受害人面對類似的詢問,未來司法改革,應思考如何保護被害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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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與會的國安會諮詢委員林峯正轉述,王婉諭在會中主要表達,她過去對於司法非常陌生,但經歷這個事件後,她進法院的前、中、後,有些事可以拿出來跟大家討論的,例如開庭過程,在法庭受到的對待。王也提到,曾有記者問她,「如果兇手與妳和解200萬元,妳會不會接受?」

過去司法改革 「都在談被告,不是談被害人」

林峯正轉述,王婉諭認為,不應該讓犯罪被害人家屬要去面對媒體這樣的詢問,因為在她心情還沒平復之前,媒體就來問她「妳要不要接受他200萬的和解金額」;在司法程序中,可以提醒大家注意,如何調整,才算是保護了被害人家屬,因為過去在司法改革過程中,很多人都覺得,好像都在談被告,不是談被害人。

林峯正也說,政府也注意到這個問題,所以邀請小燈泡媽媽做為被害人家屬,表達她的親身經歷,這確實可以觸發一些有意義的討論。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也說,王婉諭強調自己不是法律人,她期待不僅從被害人角度,更要從整體人權的角度來看司改的相關議程,例如偵查不公開落實的問題,還有參與開庭的人的安全與人權;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主要可能來自於不了解司法,還有繁複冗長的司法程序,加上社會法學教育的不足;期待法律系統對「預防犯罪」有更多更好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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