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森認為這樣的無理限制根本違反憲法規定,因此根本不予理會,還是開除了長久以來的政敵:戰爭部部長史坦頓 (Edwin M. Stanton) 。此事成為國會發動彈劾的導火線。1868年2月25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決議案,要求對強森進行彈劾,提案中羅列了違反官吏任職法和陰謀策劃反革命武裝叛亂等11項罪行。當時參院在對強森進行彈劾審理時,在強森缺席的情況下,最後以1票之差(35:19)逃過被解職的下場。
被水門案逼出白宮的尼克森
如今只要總統級的醜聞,常會被冠上「xx門」一詞,諸如川普的「通俄門」、「烏克蘭門」。之所以要加個「門」字,就是起因於尼克森(Richard Nixon)總統的「水門案」醜聞。所謂「水門」,指的是位於華府的水門綜合大廈。1972年6月,正當美國總統大選進入白熱化之際,水門綜合大廈抓到了五位非法潛入的嫌犯。
這本來是一起再尋常不過的竊案,由於歹徒侵入的建築是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所在地,而且嫌犯之一是中央情報局有關,他們的財源又與尼克森總統競選連任總部有關。在《華盛頓郵報》記者伯恩斯坦等人與聯邦調查局的追查之下,這起侵入案竟揪出了白宮可能涉及非法竊聽敵營的大醜聞。
尼克森一開始當然堅決否認,隨著調查不斷地深入,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尼克森根本就在試圖掩蓋罪行。受到調查的白宮幕僚為了自保,主動揭露尼克森在白宮安裝了自動錄音系統,錄下了幾乎所有談話,真相很可能就在其中。水門案特別檢察官考克斯(Archibald Cox)要求白宮交出錄音帶,尼克森不但不從,還把考克斯跟拒絕配合解聘考克斯司法部長理查森(Elliot Richardson)一併解職,引發民意反彈。
在各界壓力之下,尼克森後來還是發表了43段錄音磁盤的文字副本,但「涉及國家安全的所有內容都會被刪節」。這樣的作法當然無法被接受,由於尼克斯堅不配合,特別檢察官於事直接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也打破常規予以受理,史稱「美國訴尼克森案」。聯邦最高法院在1974年7月24日作出判決,要求總統必須交出錄音帶,尼克森總統也只能服從最高法院的命令。
1974年7月27日,眾院司法委員會投票通過尼克森的彈劾案,委員會羅列阻撓司法工作、濫用總統職權和蔑視國會傳調錄音帶命令等3大罪狀。由於尼克森也明白國會與民意都不再支持他,在眾院進行全院表決前,他在8月8日這一天主動宣佈辭去總統職務,成為美國歷史上首位(也是至今唯一)主動辭職的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