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Uber與小黃之間的豬八戒

2019-09-13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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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與小黃彼此有競爭關係,也彼此「抗議」但交通部顯然力挺小黃到底。(郭晉瑋攝)

Uber與小黃彼此有競爭關係,也彼此「抗議」但交通部顯然力挺小黃到底。(郭晉瑋攝)

周三數百台小黃計程車包圍行政院,抗議交通部「護航Uber非法業者」─這當然是天大的冤枉,交通部向來是護航小黃遠遠多於Uber,護航到甚至讓Uber難以為繼。但小黃的指責,倒是彰顯出交通部的「豬八戒時刻」─裡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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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司機的抗議,原因是6月才通過修法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根據此被稱為「Uber條款」的規定,原來Uber以租賃方式的營運方式亦難以為繼,當時交通部給予Uber司機4個月輔導期,要司機轉為合法,同時預計10月開始取締。不過,由於不少司機反應「來不及考試」,交通部宣布再給一段緩衝期,因而引發小黃司機不滿,痛斥交通部護航Uber。

對雙方這幾年爭議了解者,一定會為交通部抱屈不已,因為所有人都看到這3年來,交通部是如何的護航小黃、壓制Uber:從最早以管理與繳稅問題祭出的重罰,逼得Uber一度因此退出台灣市場;待Uber於2017年4月再次重返台灣市場時,則是以租賃車型式經營,以回應當初交通部強力取締的納管與稅務要求。

這種經營模式維持2年後,今年3月交通部提出修法,內容包括要求租賃車以小時或日為單位計算車資、載客後必須回到原車行、不得巡迴攬客等等,明眼人一看即知,此修法是針對Uber而來,而且幾乎可直接判Uber「死刑」。Uber為此四處陳情,Uber司機也上凱道抗議陳情,但傳統上被視為綠營支持者的小黃司機,還是較能得到蔡政府「關愛的眼神」,「Uber條款」終究通過實施,且嚴格執行取締開罰在即。

交通部這次有意暫緩取締,應該只是面對明年選舉,不願在此之前出現事端而已,基本上挺的還是小黃,小黃司機指交通部「護航Uber非法業者」並不真確;但交通部護航傳統利益、壓制創新,倒是難以否認的事實─特別是下手者是整天高喊鼓勵創新的政府,更顯得無比諷刺。

Uber是所謂「共享經濟」的代表作,雖然不少人亦譏其「掛羊頭賣狗肉」,並非真正的「共享」,但不能否認的是Uber創造的叫車平台、商業模式,都是更有效率、提升叫車品質的創新,也因此有一批死忠的使用者。從2013年來台至今,從馬政府到蔡政府,可說爭議不斷。相較於後來的蔡政府,當年馬政府時代確實是以協調、取得共識方式,希望讓Uber在台灣繼續經營。

相較之下,蔡政府上台後,不論是初期的嚴格取締與重罰─罰款上限從15萬一口氣調高到2500萬,Uber累積罰款到11.56億元,終而逼迫Uber暫時退出台灣市場,或是這次針對性的修法,等於直接禁止Uber在台灣現有的經營模式,都是立場鮮明「打壓、打壓再打壓」。

與此同時,外界也看到觀光局對另一家共享經濟鉅頭Airbnb,以「杜絕非法旅宿經營」為由,提出所謂的「Airbnb條款」(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及第55條之1)壓縮其空間,明顯也是為既有業者護航,向既得利益者屈膝低頭的修法,全然不考慮到來台觀光客中,自由行旅客占比近4成,而Airbnb這種訂房網路業者則已是自由行旅客最重要的訂房管道了。

因此,交通部的問題絕對不是「護航Uber非法業者」,而是它為政治與選票考量,只護航既得利益、舊有勢力,至於什麼創新、新產業、新趨勢、社會的進步、甚至民眾或觀光客是否有需求,那就不在關心之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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